等恩(1 / 2)
皇帝一夜未眠。皇後在旁陪伴。
他時時恍惚,不肯相信淑英已死,不許人將貴妃遺體移走;又發妄語,說聽見淑英喚他。清醒時,意識到淑英人已仙逝,又哭。
那晚福寧得知失去母妃,哭鬧不已,鏡靜流著眼淚哄她。朱橚則一直跪在貴妃靈堂。
皇帝哀損過甚,輟朝五日。隻說貴妃遺願,悉命遵行。
於是皇後代頒旨意,命重修《祖訓錄》,增補《大明律》,醫官按律罪之,吳王與福寧由江嬪撫育,貴妃孫氏喪事畢,將加封江氏為貴妃。
因皇帝幾乎不能視事,皇後和太子在貴妃薨逝當天即傳令禮部參照前朝舊例速速商議皇妃喪禮規製。
禮部連夜擬出喪儀,上呈皇後與太子。皇後看過,嘆道:「雖然貴妃遺願是一切從簡,但終究要請陛下過目才行,否則他將來,必嫌不夠,要怨恨咱們。」
皇帝強撐精神看了,遣人詢問為何沒有喪期,禮部尚書牛諒等人回奏,說父親若在,諸子可為嫡母服喪一年,貴妃身份是庶母,則不能服喪。
皇帝聞言,閉目流淚,沉默許久,開口道:「她想簡樸些,便按簡樸來辦罷。隻是她說她一輩子沒個依傍……到死,不能沒有人為她服喪奉祀,否則她在天上又要孤苦伶仃。我要阿橚給她服喪,你莫介懷。」
皇後道:「我何時計較過……隻是前朝大臣們,恐怕不依。」
「不依,就都殺了。」
皇帝下詔,命吳王朱橚為貴妃服喪,且服以斬衰三年,為貴妃主持喪事。猶嫌不夠,以貴妃撫愛諸王為由,敕令皇太子及其餘諸王皆服期一年。
又撫恤貴妃家人,賜田租三百石,用以四時祭祀。
再令禮部於每年時節和忌日,備儀物祭奠貴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