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1 / 2)
「次妃」,古之未有,聞所未聞。
前朝頗有些異議,但大多私下談論,不敢上奏:為一個蒙古王妃,搭上自己身家性命,不值得。
唯有刑部主事茹太素生性耿直,愛多管閒事,上了一本奏章,批評不合古禮。皇帝雖惱火,因惜才,忍著沒有殺他,隻說不許他越部奏事,乾預禮部事務。
太子偕同東宮師傅們與禮部官員商量婚禮儀程,費盡腦筋。
訂立亙古未有的新禮,難以引經據典,本就麻煩,況且秦王正妃的大功九月喪期,還遠沒有結束。
即便在民間,妻子服喪,丈夫新婚,都可謂薄情之至。而皇家不但要辦,還要辦得尊貴體麵。
十一月初八日,皇帝遣吏部侍郎張度為正使、工部侍郎孫敏為副使,征衛國公鄧愈長女為秦王次妃。
比起正妃婚禮,免去傳製、發冊、親迎之禮,保留納徵禮。
成親之日,女官至衛國公府,恭請次妃上轎。
如何守宮廷規矩、如何爭寵固寵、如何照應家裡,這些話曹夫人已經反反復復教過無數遍,毓靈聽得厭煩,此刻不願再聽。待要上轎離家,便起身乾淨利索拜別父母,挺直了月要杆走進轎裡,麵若冰霜,再不回首。
內使擎執仗前導,由禦橋西板橋至午門西門,毓靈下轎,入門,再上轎至右順門,下轎看見秦王。
上次鍾山雪林間偶然相遇,他是她的救命恩人。當時誰料得到,他和她有朝一日竟結為鴛偶。
秦王頭戴黑紗皮弁冠,綴赤白青黃黑五色玉珠各十二顆,絳袍紅裳,手執玉圭,身段瘦頎,如鬆而立。視線與她相對,微微點了點頭,便將目光別開。
也是一樣的麵無波瀾。
明明是婚禮,世間大喜之禮,當事兩人卻毫無喜色。
禮官引毓靈謁奉先殿。秦王立在東麵,毓靈則在西側稍後的位置,二人行禮。禮畢入秦王府,秦王與秦王妃麵南而坐,禮官引毓靈至秦王麵前,四拜。又至秦王妃麵前,四拜。
觀音奴看著毓靈,隻見她頭戴九翬二鳳冠,耳穿金珠牌環一雙,襯得長眉勝黛,杏眼若水;身著青紵絲翟衣,上繡翟鳥八隻,月要束青紅羅銷金大帶,身段別有一番習武女兒的挺拔勻稱。雖膚色略深些,但分明是個俏麗美人,哪裡是醜女——才知秦王早前確實是哄她。
次妃有姿色,又在大明有顯赫的娘家……觀音奴心底悲哀無限,含笑沖毓靈頷首,以示友善。
毓靈行禮間抬眸偷瞥了一眼觀音奴,心下一聲暗嘆:「上天造出這畫裡觀音似的美人,為何如此命薄,淪落至此。」
麵前兩個女子,朱樉眼裡卻隻有觀音奴。見她強顏歡笑,他越發心痛如絞。
那日東宮派慕開陽到秦王府送藥,也送來太子的一句忠告:「需顧及王妃千裡遠嫁,又沒有娘家。」
觀音奴在大明,除了秦王,沒有靠山。而秦王這座靠山,在皇帝麵前,等同於無。再抗婚,以皇帝的狠絕,恐怕王妃隻有一死。死了,也不會再有別人給她討一個公道。
禮畢,禮官再引毓靈麵東而坐,奏樂,宴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