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頂商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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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宗憲(1512年11月4日-1565年11月25日),字汝欽,一字汝貞,號梅林,南直隸徽州府績溪縣人。明代名臣。 [1]

嘉靖十七年(1538年)戊戌科進士。嘉靖十九年(1540年),授益都知縣,屢決懸案,平反冤獄,獲朝廷嘉獎,晉三級。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任餘姚知縣,次年擢湖廣道監察禦史。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任宣府、大同巡按禦史。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巡按北直隸。嘉靖三十年(1551年),就任湖廣巡按禦史。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出任浙江巡按禦史。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升右僉都禦史巡撫浙江,次年升總督,總製南直隸、浙、福等處軍務,抗擊倭寇。召徐渭、沈明臣、茅坤、文徵明為幕僚;以俞大猷、戚繼光、盧鏜為大將,製定「攻謀為上,角力為下」和「剿撫兼施,分化瓦解」的作戰方略。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斬徐海,俘陳東,降汪直,斷絕倭寇內應。歷經數年,弭平倭患。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晉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加少保。 [2] 嘉靖四十一、四十四年(1562年、1565年),兩度因「嚴嵩案」入獄。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十一月,胡宗憲死於獄中。隆慶六年(1572年),昭雪,並錄平倭功勛。萬歷十七年(1589年),追諡襄懋。 [3]

胡宗憲為官二十餘年,忠心為國,抗倭有力,於戎馬倥傯中輯著《籌海圖編》十三卷,是書收浙江沿海地形、防務、戰具、倭變、戰事甚詳。另有《海防圖論》、《三巡奏議》等傳世。 [4]

(概述圖片來源:明人繪《胡宗憲五十容像》歙縣磻溪方氏族藏 [5] )

本 名胡宗憲別 名胡汝貞

胡梅林字字汝欽,一字汝貞號號梅林所處時代明朝民族族群漢族出生地南直隸徽州府績溪縣 [6] 出生日期正德七年九月二十六日(1512年11月4日)逝世日期嘉靖四十四年十一月初三日(1565年11月25日)主要作品《籌海圖編》、《海防圖論》、《三巡奏議》主要成就平息倭寇官 職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 [2] 諡 號襄懋出 身嘉靖十七年戊戌科同進士出身

目錄

1 人物生平

▪ 步入仕途

▪ 發展宏圖

▪ 平息倭患

▪ 含冤而死

2 主要成就

▪ 建立海防

▪ 蠲免租賦

▪ 賞罰分明

▪ 剿滅倭寇

3 人物評價

▪ 史書評價

▪ 後世評價

4 軼事典故

▪ 東南禦倭戰爭

▪ 金雲翹傳

5 後世紀念

▪ 尚書府

▪ 胡公岩

6 家庭成員

7 影視形象

人物生平編輯

步入仕途

胡宗憲生於明武宗正德七年(1512年)。嘉靖十七年(1538年)考中進士,被安排在刑部觀政,學習政務。從此,胡宗憲開始了仕途生涯。嘉靖十九年(1540年),胡宗憲被授官為山東青州府益都縣的縣令。上任後,胡宗憲就顯示出他的政治才乾。他先組織廣大人民撲滅多年不遇的旱蝗之災,後又對益都當地的強盜進行招降。盜賊在益都為害多年,胡宗憲用安撫勸降之策,即使群盜解散,還將其中可用的千餘人編為義軍。胡宗憲日後抗擊倭寇的文韜武略,在治理益都時就已初步展現。 [7]

發展宏圖

故裡坊表

故裡坊表(3張)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四月,胡宗憲母親去世,他奔喪回績溪故裡。兩年後,其父胡尚仁也因病去世。胡宗憲前後在家鄉為父母守孝長達五年。在這五年中,他刻苦攻讀《大學衍義》、《武經七書》等書,學識大為長進,也為日後大展宏圖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起復後,以禦史巡按宣府、大同等邊防重鎮,整軍紀,固邊防,為明王朝的邊疆穩定作出了貢獻。嘉靖三十年(1551年),胡宗憲又巡按湖廣,參與平定苗民起義。在胡宗憲踏入仕途這十多年裡,他一步一個腳印地走來,政績顯著。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四月,世宗欽點胡宗憲出任浙江巡按禦史。 [8]

平息倭患

《嘉靖十七年進士登科錄》的記載

《嘉靖十七年進士登科錄》的記載

自明開國以來,一直存在倭患,嘉靖時期,倭患已經愈演愈烈。 [9] 嘉靖二年(1523年),日本兩批使臣先後來華朝貢貿易,因市舶司的太監對待不公,互爭貢使資格,引發大規模的仇殺,史稱「爭貢之役」。此後不久,明朝罷市舶司,並嚴申海禁。正常的貿易渠道被堵死,在暴利的誘惑下,更多的亡命之徒鋌而走險,攻城略地,燒殺搶掠,無惡不作。嘉靖年間,東南沿海地區的倭患驟然加劇,浙江和南直隸為甚,沿海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

在此背景下,胡宗憲升任右僉都禦史巡撫浙江,可見朝廷對他寄予厚望。胡宗憲也感到責任重大,臨行前立下誓言:「我這次任職,不擒獲汪直、徐海,安定東南,誓不回京」。 [10] 上任伊始,胡宗憲針對轄區內明朝官兵紀律鬆弛、軟弱渙散的積弊,以嚴明賞罰為手段,大力進行整頓。通過胡宗憲的努力,明朝官兵的軍容、軍紀有了改觀,士氣也逐漸有所恢復。 [11]

不久,工部右侍郎趙文華受內閣首輔嚴嵩的推薦,以祭海神的名義,被派往江南督察沿海軍務。趙文華是嚴嵩的義子,為人奸詐驕橫。他排擠、陷害忠良,浙江總督張經、浙江巡撫李天寵都先後因其陷害而被殺。 [12] 如何和這種人搞好關係而不致於誤了正事,胡宗憲對此非常清楚。因此在與趙文華共事的過程中,胡宗憲謹慎小心,有時甚至行事圓滑,最後不僅沒有受到趙文華的阻撓,還得到了後者的贊賞。在趙文華的大力推薦下,明世宗於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二月擢升胡宗憲為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左僉都禦史,又加直浙總督,總督浙江、南直隸和福建等處的兵務。此時,胡宗憲可以調遣江南、江北、浙江等省重兵。 [13]

胡宗憲知道自己大展宏圖的機會來了。他一方麵招攬、重用各種傑出的人才,如重用俞大猷、戚繼光等名將,把頗負盛名的文人徐渭招到自己的幕府中來;另一方麵,有驍勇善戰的將領,還得有訓練有素的士兵,胡宗憲支持部下練兵,其中成就最大者當屬戚繼光訓練的戚家軍,後來發展為抗倭主力軍。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八月,胡宗憲調兵進攻占據東沈莊的倭首徐海,倭寇窮凶極惡,保靖、河朔官兵先後為其所敗。此時,胡宗憲「擐甲厲聲叱永保兵左右列,大呼而入,瞰壘下擊」,大敗倭寇。同年十一月,倭兵侵犯會稽,報沈莊慘敗之仇,來勢凶猛,「官兵莫能禦」,胡宗憲督促將領盧鏜迎戰,被他以士兵疲勞宜稍事休整為由拒絕,形勢危急。宗憲不顧敵眾我寡,「夜召親兵襲破之,達旦,諸營方知,入賀,鏜大慚服」。在抗倭戰鬥中,胡宗憲常「輒自臨陣,戎服立矢石間督戰」,置生死於度外。倭寇圍杭州時,他又「親登城監視,俯身堞外,三司皆股栗,懼為流矢所加,宗憲恬然視之」,展示了身為統帥的風範。 [9]

為使賞罰製度化,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十月,胡宗憲規定死事諸臣為三等,「有功而又能死事者為一等,雖無功而能忠於所事者次之,勤無可錄而事適不幸者又次之。其或失機僨事,雖身故仍須追奪官蔭」。

在胡宗憲的抗倭鬥爭中,胡宗憲擒汪直、殺徐海,兩浙倭患暫告平息。 [14]

至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胡宗憲主持的抗倭鬥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勝利,漸次平息浙江的倭患,並開始剿滅福建的倭寇。 [15]

含冤而死

胡宗憲五十壽辰與二夫人像

胡宗憲五十壽辰與二夫人像 [5]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五月,內閣首輔嚴嵩被罷官,其子嚴世蕃被逮。胡宗憲是由嚴嵩義子趙文華的舉薦而屢屢升遷的,很多大臣的眼裡,他屬於嚴黨。趙文華已死,嚴嵩失寵,胡宗憲的處境也就岌岌可危。這年年底,在新任內閣首輔徐階的授意下,南京給事中陸鳳儀就以貪汙軍餉、濫征賦稅、黨庇嚴嵩等十大罪名上疏彈劾胡宗憲。胡宗憲自然無力與其抗衡。王世貞曾說:「我知道胡宗憲的功勞,可他被徐階所壓製,不能表白他的冤屈。」

很快,世宗就下令將胡宗憲的一切職務悉數罷免,並將其逮捕押解進京。此時,胡宗憲已經站在了懸崖的邊緣。陸鳳儀彈劾他時所列舉的罪名,任何一條都能定他個死罪。胡宗憲到京之後,世宗念其抗倭的功勞,改變了主意,降旨道:「宗憲不是嚴嵩一黨,自任職禦史後都是朕升用他,已經**年了。而且當初因捕獲王直而封賞他,現在如果加罪,今後誰為我做事呢?讓他回籍閒住就好了」。掌握生殺大權的皇帝為胡宗憲網開一麵,再次給了他一條生路。但是,胡宗憲的仕途終於到此為止了。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春天,胡宗憲帶著不甘回到了績溪縣的龍川故裡。 [16]

胡宗憲本打算從此不問政事,在故裡安享晚年。但是「樹欲靜而風不止」,胡宗憲的政敵們卻不想罷手,他們在等待機會。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三月,就在胡宗憲回鄉快兩年的時候,滅頂之災從天而降。事情的起因還是離不開嚴氏父子。曾經協助胡宗憲抗倭的羅龍文犯罪被抄家,在對羅龍文抄家時,禦史意外發現了胡宗憲被彈劾時寫給羅龍文賄求嚴世蕃作為內援的信件,信中附有自擬聖旨一道。假擬聖旨,這次就是老天爺也救不了胡宗憲了。果然,世宗聞聽此事後大怒,對胡宗憲降旨問罪。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十月,胡宗憲再次被押赴至京。在獄中,胡宗憲寫下萬言的《辯誣疏》,為自己進行辯解。可是《辯誣疏》遞交上去後,遲遲沒有結果,胡宗憲無法忍受,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十一月初三日,胡宗憲寫下「寶劍埋冤獄,忠魂繞白雲」的詩句後,自殺身亡,時年五十四歲。隆慶六年(1572年),朝廷為其平反。萬歷時,追諡襄懋。 [17]

主要成就編輯

建立海防

嘉靖三十二年(1554年),胡宗憲針對倭寇「去來飆忽難測」、「海涯曼衍難守」,沿海地區隨時可能遭受倭寇焚掠的情況,決定建立沿海防禦係統。組織人員把沿海倭情、地理形勢及抗倭措施編成《籌海圖編》,指導抗倭鬥爭。「繕甲造艦」,修造戰船千艘,多置火器,配備佛郎機、鳥銃、火炮、噴筒、火箭等,由俞大猷、戚繼光分率巡洋。福建沿海設立哨兵,置烽火門、小埕、南日、浯嶼和銅山五大水寨,派駐軍隊捍衛海岸。浙江沿海設海鹽、澉浦、乍浦三大水寨,招募蒼山、福清等船78隻布列各港口,以四參將六總兵統之,「不拘警報有無,而親出海洋,嚴督各總戮力用命,以遏海寇於方來」。明朝真正的水師就是從這時建立的。 [8]

蠲免租賦

胡宗憲像

胡宗憲像 [18]

嘉靖三十四年(1556年),額外增稅,畝出兵餉一分三厘,加上其他名目眾多的賦役征發和嚴厲的海禁,沿海居民「膏血為之罄盡」,生路斷絕,部分百姓被迫加入倭寇行列。胡宗憲深感問題嚴重,他奏請朝廷寬限征收江南地區歷年所欠加派、逋賦,並蠲免倭患重災區錢糧。浙江省加派緞匹、工料等項銀兩,已達二十多萬,戶、工二部還催查歷年逋賦。時任浙江巡撫的胡宗憲上疏請敕戶部,將加派本省的緞匹等項一一查清,除國家急需者嚴督依限征解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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