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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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劉福祿的二個女兒劉保童、劉保禪四五歲的時候正在跟隨母親趙英子在京津一帶走碼頭演出,回來後又正遇到三年大災荒,母親趙英子不幸去世,耽誤了裹腳的最佳年齡。

到十歲的時候,劉福祿歸入故裡,擔任了裡正才聽族人媽媽跟姑親們說:「若劉保童、劉保禪再長大一點裹腳就更受罪了,還不一定裹好。」女孩裹腳是女人們的事情,男人們不大強管。

女孩子裹腳的最佳時期是在四五歲的時候,裹腳是個很痛苦的事情,因為每隻腳除大拇指外的四根腳趾頭要用布緊緊地向下窩向腳心,黑天白日不能將布解開,為了踩斷腳趾還得不停地下地走動,截止腳關節脫臼變形,半年後除大拇指外的八根腳趾就會完全彎曲在腳掌下麵,標準是從上麵看不到被彎曲的四根腳趾。

在當時女孩不裹腳是長輩們的責任,傷風敗俗,違背家族禮儀,女孩長大了因為沒裹腳就嫁不出去,除非嫁到一些下等家庭。

自劉福祿擔任裡正,開了學堂,立下鄉約後就帶頭跟鄉民一道遵循鄉規,沿襲舊俗,可在女兒裹腳這嘛事上拖拖延延,不太注重,按他的說法是,女孩裹腳又受苦又受累,日後不能行走,實乃婦女之不幸,雖是舊俗卻也不歸大清法令,能改隻改,好好的一雙腳板硬是擰的像麻花模樣,隻圖男人欣賞卻讓女人遭殃,一身受辱。

同治年間,他的妻子趙英子就是一雙大腳,走南闖北,還進宮給老佛爺獻戲,看到宮裡的女人就沒人裹腳,世道輪回,舊俗也得變。

此言一出,鄉民無一響應,甚者有鄉民背地咒他傷俗。

現實也是?他的兩個大姨子趙秀蘋、趙秀芝也是從小沒裹腳才是一個做了妾,一個被「響馬」擄走?

可是兩個女兒從京城回來已經長大,看到給她們裹腳,聽到那個慘叫聲,看到那個痛苦的樣子,加之女兒的哀求,劉福祿就不再強給她們裹腳。

劉福祿對此很無奈,也確實不想讓女兒活活受那個罪,他也不上心女孩裹腳的事,他在闖江湖那些年就見到不少沒有裹腳的女孩,走起路來都是風風火火的,再說他的妻子趙英子也沒有裹腳。

不過劉福祿的目的就是找借口讓兩個女兒躲過裹腳這一關,還跟族家長輩說大清律例上也提倡過不讓女子裹腳的事,意思是不裹腳也沒有違反大清律例,他是裡正保長,除了不給女兒裹腳還不想讓鄉民抓住他的小辮子。至於女兒長大嫁出去嫁不出去都不是眼下的事情。

也應了族家姑媽們當初說的話,到兩個女兒長得亭亭玉立貌美如花的時候,上門來提親說媒的就是沒有。

這還讓劉福祿犯了難,就是因為女兒沒裹腳,像他這樣的大戶竟沒有媒人登門提親的。女兒嫁不出去也是家庭的不幸。

幸好趙秀蘋知道了,來河口莊見到劉福祿,經他同意把兩個女兒領走了。趙秀蘋是女兒的大姨,女兒被她領走,劉福祿是最放心的。

自靳義堂在平順小西天舉起「柔風顯靈替天行道」的大旗後,在太行山潞府一帶攪亂了那些種植罌粟大戶的發財美夢,自己因買賣罌粟也發了家,在遙鎮挨著劉福祿的新宅也置了一處宅子,然後置買田地納妾顧家丁養侍女,開始過上了滋滋潤潤的生活。

自己的生活富足了,那些種植罌粟而坑害鄉民的大戶減少了,靳義堂所帶領的煙民隻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煙癮而舉起「替天行道」之大旗,也從此名揚千裡之外。

這也是當地官府默認了他們這種「狹義」行為而沒有深究的結果,說白了,由於他們這種「狹義」行為導致在後來的泛濫就是潞府的扈萬坤扈千總給慣養的。

光緒二十年,中日甲午戰爭後,長期流行在直隸民間一帶的秘密團體秘密會社相繼發興,他們利用設立神壇、畫符請神等方法秘密聚眾,稱為「義和拳」, 「大刀會」,「紅燈罩」。教授信眾刀槍不入,支持清庭抵抗西方列強,「扶清滅洋」。

在臨洺關當捕快的尤剛前幾年帶著尤大小姐離開了新安裡又返回故裡,參加了當地的仁義會金鍾罩,以「掃清滅洋」為宗旨,後加入「扶清滅洋」的義和團。

在遊風約早聽說小西天靳義堂舉著「替天行道」的大旗,雖然他弄不清靳義堂這「替天行道」是行的什麼道義,是替上天維持世間的那個公平。但是隻要打著「替天行道」這個旗子,就是站在了俠肝義膽英雄壯舉的這個行列。

「扶清滅洋」正是俠肝義膽英雄之壯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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