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育兒的兩次機會(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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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懷著這個目標很熱心地聽我的課,不知不覺中卻被蒙台梭利教育給迷倒了。

大學畢業後,她進入東京國際蒙台梭利教師培訓中心,學習「蒙台梭利方法」的完整體係的教育。

之後,她擔任蒙台梭利教師工作了好幾年,然後結婚當了母親。

兒子出生後很像這位有骨氣的媽媽,從嬰孩時期開始就是個好奇心旺盛的小寶寶。

睡覺對他來說好像是一種浪費,每天睜著大眼睛不睡覺,仿佛想要做些什麼。

「阿哲媽媽」每天跟這個不睡覺的小寶寶串門,可以說筋疲力盡。

隻要看到她不耐煩額頭冒青筋的樣子,就可以知道她是多麼的辛苦了。

不過阿哲媽媽成功地把育兒的辛苦轉換為喜悅。

她將從蒙台梭利教育所學來的東西,巧妙地運用在生活中的每一個角落,看到孩子的反應就感動,就喜樂。

阿哲媽媽在公園和孩子互動的悠閒神情,總是讓公園裡其他媽媽留下不可思議的印象。

發現阿哲媽媽與孩子的對話與眾不同的其他媽媽們,慢慢地來與她攀談進而熟識起來,有時也會來到阿哲媽媽的家中,要阿哲媽媽借她們看她為孩子製作的各式各樣玩具,同時也學習「觀察孩子的方法」和「幫助孩子的方法」。

經過這樣的過程,阿哲媽媽為媽媽們開放自己的家,並且取了一個名字,叫作「兒童工房」。

她的目的是提供一個場所,讓孩子們有一個從事「自己成長所需要的工作」的地方。

在孩子們默默地做「自己成長所需要的工作」的同時,媽媽們就向哲美學習「幫助孩子」的訣竅和重點。

「支援育兒」的場所就這樣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今天已見到確實成效。

這裡所介紹的是阿哲媽媽平常寫給這些媽媽的一份通訊,是有關在家中幫忙做家事的事。

由於阿哲媽媽是把她日常生活中實際所做的事與大家分享,所以任何人看了都可以得到啟示吧!她寫那封信時,兒子已經5歲,這篇文章是以孩子在家中「幫忙做家事」做範例所寫的故事。

早上的準備

我在孩子2歲半的時候立了一個小小的目標。

那就是在他去讀幼兒園以前,要學會早上起床可以自己換衣服(包括扣扣子、拉拉鏈、別上安全別針、疊好睡衣),而且可以自己來準備早餐。

也就是出發至幼兒園以前的準備,他可以自己做好。

一般家庭都會想:「去幼兒園之後,老師自然會教的啦。」

而並不特別在家裡教孩子,又或以忙碌為由,三兩下地幫孩子做完所有的事。

如果這樣的話,孩子不管到幾歲都不會自己做。

因為他會錯過這段快樂學習事物的時期。

隻要一過4歲,孩子就會想「還是媽媽來幫我做比較快」,自己就不會想去做了。

從小都是媽媽幫忙做好,不用自己動手做的孩子,會對自己穿脫衣服時笨拙的雙手感到不耐煩,也覺得自己動手是很麻煩的事。

特別是扣扣子和係鞋帶。

媽媽不能把孩子當成機器人一下子要他做這個,等一下做那個(如果這樣,孩子會變得什麼都不想做),而是要讓孩子自己去思考、去行動。

當他落後時,可以問他:「接下來要做什麼呢?

你知道嗎?」

「今天媽媽什麼都沒說,你知道該怎麼做嗎?」

「要準備的東西有三樣,你猜是什麼呢?」

等等,以問答的方式快樂地進行,不知不覺你會發現他們都做好了一被誇獎一表現得更好。

由於從小我就讓他們自己去想接下來要做什麼,所以5歲的孩子在準備早餐的模樣,是很精準的。

寒假時的三餐烹調,也是孩子應該做的事,然後,兩人合力完成。

因為我是以「幫助孩子可以自己做」的心態教他的,諸如這樣幫助小小孩的情景,在蒙台梭利學校是常可見到的,譬如說:當兩歲的孩子困難的作地圖拚圖時,一般體貼的大哥哥大姐姐會幫他們撿起來並且幫他們收拾,不過,在蒙台梭利學校的大哥哥大姐姐會說:「這是在哪裡的呢?

應該是在這邊的,放得進去嗎?」

然後開始教那個孩子。

像這樣自己去思考、準備早餐,不是到了5歲一下子自然會的。

必須從很小的時候開始,讓孩子一點一滴地去思考、自己去完成,累積這樣的經驗是很重要的。

料理

過了1歲,孩子很喜歡在廚房玩。

他會打開梳理台下麵的門把,把鍋子、醬油等拿出來、發出喀哧喀哧的聲響。

從那時開始我就讓他們熟悉做菜這件事。

在他們很愛去碰調味料的瓶瓶罐罐時,我就叫他們當調味料負責人,「接下來請把油拿給我!」

「哪一個?」

「這個嗎?」

這樣過了不久,他們就記得油是哪一個,並且會使出全身的力量搬過來給我。

再來是自己要喝的東西自己倒。

剛開始(2歲前)我是扶著他的手來倒,從3歲左右起無論什麼飲料他都可以自己倒了,而且不會弄灑。

「倒,注入」是一個非常了不起的動作,因為它需要手腕的柔軟度、手眼的協調、量的移動以及力的調節與控製。

「倒」在所有做菜的場麵中都有出現的機會。

如果這個動作做得好,做菜的過程就會很順利,很少失敗,而且又很快樂,便會愈做愈好。

我家的孩子過了1歲之後,也就是可以走得很穩,常走到我身邊來擾亂的時候開始,我就讓他們一步一步地學做菜,我在此介紹讓他們做沙拉的例子。

當我在做沙拉時,怪獸來了(我家孩子),我把蒸好的馬鈴薯給他一個,準備一個裝皮的容器,先剝馬鈴薯的皮給他看,然後交給他做,在他一邊流口水一邊剝的時候,我在旁邊已剝了二、三個。

我會誇獎他說:「做得很棒噢。」

或教他「你抓住這邊看看!」

或是問他:「皮要放在哪裡呢?」

剝好的馬鈴薯和皮要如何來分類,可以交給孩子去判斷。

對孩子來說這是一個很愉快的挑戰,也是讓他們願意做到最後一個步驟的重點。

同時,這也是讓孩子自己去思考,並且持續做一件事的訣竅。

孩子得到要領以後,剝的個數也慢慢增加,到後來,他們剝完所有的馬鈴薯時,會很有成就感:「全部都是我剝的!」

不僅是剝皮,大概在1歲10個月左右,我就開始讓孩子有少許機會用菜刀切菜。

孩子還沒力氣去切會滾來滾去的圓柱體或長長的蔬果,所以大塊的菜由媽媽來縱切,小片的就交給孩子。

孩子切的量,剛開始隻有很少,切得不錯以後再慢慢增加。

接下來如果慢慢地把「工作」交給他們做,他們就不會隻執著在「切」的動作。

至於菜刀的用法、握法、該怎麼切、要怎麼壓住材料、切菜的準頭等,每一個動作,都要分解開來用很慢的速度做給孩子看,讓孩子容易了解,並且看得很清楚。

同時在做示範的時候,不要嘀嘀咕咕地說個沒完,應注意孩子有沒有看清楚,盡可能控製不要說太多話。

當然在教孩子菜刀的用法時,也要很清楚地告訴他們菜刀的「危險性」。

我想在孩子10歲以前,至少可以學會10種以上的餐點做法。

哥哥目前會做的有煎蛋、土司料理、鬆餅或煎蔬菜餅等,隻要看分量自己就會做。

或許這樣說有點過分,不過我認為,若是放孩子獨自一個人在家裡,他能自己做東西來吃,或是雖然功課成績不好,但會自己削蘋果皮、開罐頭,這樣該有多棒啊!

會做菜的孩子,有專注的集中力、做事又有條不紊,這才是真正頭腦好、聰明的孩子,不是嗎?

等到會認字,也會自己去量分量時,我想可以畫圖為他準備好做菜的順序。

到現在為止,我的孩子都是用身體來記憶的。

有時候,我會像大廚師在教弟子一樣催促他:「做菜要動作快,有條不紊,要不然菜就要燒焦了!」

盡管如此,他還是想做得不得了,總是高興地和我一起做。

因為做了菜之後,可以享受到美味的食物,可以很得意地對大家吆喝「開飯了」;還有最後大家發出「好吃!」

的贊美聲,使他對做菜樂此不疲。

上一個寒假時,我想寒假隻有兩周那麼短,如果不做點什麼事的話,一下子就結束了。

所以就決定做「菜」。

我心裡決定「每天都和哥哥一起來做」。

為了讓他做得輕鬆愉快持續不斷,就算菜色少一點,或他不會做比較精致的菜也無所謂。

總之,就是盡可能選擇可以做得很愉快的菜(像煎蔬菜餅等)。

還好,為期兩周的寒假,過得又充實又愉快。

因為每天都在做,孩子的手藝還真的進步不少呢!畢竟,做菜這件事「習慣成自然」,我深刻感受到了!

幫忙擺碗筷及擺上飯菜

吃完飯之後,我讓他們收拾碗盤(因為吃完了不必擔心會弄灑)。

做得不錯之後,就讓他拿還有剩飯的碗(從不容易倒灑打翻的東西開始),然後是菜,最後是有湯的東西(容易弄灑的東西)。

現在小孩(2歲2個月)要喝牛奶時,自己會拿杯子倒牛奶。

他會很小心地把杯子端到桌子上。

一天有重復五、六次的機會。

他就像在「線上步行」(注:所謂「線上步行」是蒙台梭利教育中所實行的練習。

以正確的姿勢走在線上。

有時配合著音樂,有時手上拿著東西、頭上頂著東西,以正確的姿勢慢慢地行走)一樣,端東西時總是穩重謹慎。

最喜歡幫忙的時期

這個時期的孩子有自信,可以自己去想、自己去行動,覺得「自己什麼都會做!」

這個時期可以成為「行動的主角」,因此我們要利用日常生活中許多的狀況,尤其「讓孩子幫忙做家事」是相當重要的機會。

我想隻要你看到孩子們在「兒童工房」裡的貼心時間幫忙的情形,就可以明白他們是多麼喜歡幫忙參與了。

他們用力地擦桌子、打開桌巾、用注壺倒牛奶、發盤子、用夾子夾點心,把毛巾卷起來、用掃把掃掉地上的點心屑等等。

該怎麼樣交給孩子去做呢?

有以下幾點訣竅:

(1)準備孩子很高興而且很願意去做的小尺寸毛巾或掃把等。

(2)第一次做給孩子看的事物,必須要在他的麵前讓他看清楚做法後,才讓他做。

例如:

我用注壺倒東西的時候,總是在孩子的眼前慢慢地、重復地做給他們看。

(3)之後再一點一點地加困難的動作。

有的父母親感嘆自己的孩子「不會整理」、「不會自己穿衣服」,那是因為在孩子「想要自己做的時期」,沒有「幫助他自己做」的緣故。

隻要是人,每一個人都想成為「自己行動的主人」,誰都不想被人家命令去做事。

調整隨意肌運動的幼兒期,正是要照自己所想去行動的時期。

這個時期,他們非常努力地嘗試做各種動作,達到自己完成的地步。

這是自然賦予人類自立的機會。

希望我們都把握這個機會!

誠如孩子在某個時期對收拾整理很感興趣一樣,他們也有段時間對自己換衣服感到非常有趣。

當他們對紐扣感興趣(2歲左右),以及什麼都想模仿媽媽的時候,就可以幫助他,讓他學會自己換衣服。

一開始可能很花時間,但隻要你幫他自己做的話,就會愈做愈好,等他做得很好時,就一點也不麻煩了。

而且孩子對有趣的事學得也快,不用很費勁地很快就能學會。

當他可以自己做時,就能產生「自信」。

朝著「自立」成長的孩子,「自信」是最大的禮物。

孩子能夠享受和你一起做事的時光,隻有現在!孩子從小就幫忙做家事,最近的狀況如下:

(1)下雨之前,他會幫我把衣服收進來,把收進來已經乾的衣服,很整齊的疊好。

(2)最近包辦洗所有的碗盤。

在他剛開始想洗碗盤時,我教他盤子的放法、湯匙和筷子的方向和位置、不要浪費水、動作要快等,現在他可以做完而且做得很好。

在這之後,不管碗盤再多,我都可以很安心地交給他,因為他已經可以做得很完美。

(3)早上起床,自己換衣服,疊好睡衣,拿出麵包放進烤箱,轉動時間鈕、在烤的時候準備奶油或盤子、抹上起司或果醬,倒好牛奶,然後叫大家吃早餐。

(4)自己折好手帕和衛生紙,放進口袋,自己把名牌用安全別針別在衣服上。

在他自己做的那段時間,我就去晾衣服或做便當。

兩歲的女兒有時會早起,有時起得晚就自己一個人吃。

她把麵包放進烤箱,旋轉按鈕(我會確認烤的時間),然後她會告訴我「已經叮——了喲!」

,我幫她拿出來(隻幫到這裡),她自己塗上奶油。

或是自己把起司片放在土司上麵。

如果吃的是日本式的早餐也是一樣,打蛋、撒芝麻、舀味噌湯等等,有很多事都是孩子可以幫得上忙的。

寫了這麼多「幫忙做家事」的種類,並不是說我的兒子每天都做那麼多。

就像在「兒童工房」裡的孩子自由地從架上選擇「工作」一樣,當他們對某件事感興趣時,就會去做他們想做的事。

這才像個孩子。

現在他最喜歡做的就是「洗碗盤」和「飯後的收拾」。

讓孩子自己想接下來該做什麼

阿哲媽媽的信中所談到她這段時間個人的實踐經過,最讓人印象深刻的,就是這位媽媽的目標在於「孩子透過幫忙可以自己思考,自己行動」。

「自己思考,自己行動」正是幼兒後期的孩子從生活中自己做、自己靜忙當中學會的。

接下來所介紹的這位媽媽,在認識蒙台梭利教育以前,當孩子表示想幫忙的時候,她會把孩子趕走,並且對他們說:「你們不來幫我做就是幫大忙了,到旁邊去!」

事實上,在孩子3~6歲的時候、如果大人不把一件事的意義和順序傳達給他們的話,孩子真的隻會愈幫愈忙。

這位母親自從認識蒙台梭利教育之後,開始重視孩子的每一個行動,同時,也開始給孩子們幫忙的機會。

借著這些過程,她發現她的孩子改變了,他們變得會「自己去想接下來要做什麼,也會自己去行動」。

我一直都是一邊工作,一邊自己帶孩子。

但是我隻是照顧他的吃穿,至於這個孩子現在想做什麼?

現在對什麼感興趣等,我根本沒多餘的時間去想。

孩子是我在認識蒙台梭利教育後才生的。

照顧他的時候,我才意識到蒙台梭利所說的敏感期,於是我舍棄以往的態度,用新的方法來對待孩子。

譬如說,回到家要漱口洗手。

我現在才知道二歲左右的孩子喜歡一而再、再而三的玩水洗手,可是以前我卻沒有耐性等他們「快點!快點」,「不快點洗,我沒時間準備晚飯了噢!」

老是急著催促他。

肥皂也是數「1、2、3」就把它搶走,不讓他自己來。

但是現在我對兩歲的孩子卻不一樣,我幫他準備了一個小椅子,讓他可以自己開洗臉台的電燈開關,以及夠得到水龍頭,擦手毛巾也掛在他的手可以及得到的地方。

然後我跟他說:「洗好了,叫媽媽。」

就離開他旁邊,一邊做其他事,一邊探頭看他做的情形。

我看到這個小兒子在手上打上一層又一層的肥皂,然後放水沖走,一次又一次地反復在做著。

最後滿足了,倒掉(放掉)洗臉盆裡的水,關上水龍頭,最後關上電燈,然後來跟我報告:「媽媽,手手,洗好了!」

接著就去玩了。

其他的事也是一樣

有一天我在削蘋果皮,6歲的女兒說:「我想削削看。」

我以前會說:「太危險了,長大再說!」

但是現在我卻能對她說:「你看噢!要這樣削!」

慢慢地把水果刀的用法做給她看。

在女兒開始削時,我在一旁靜靜地等著。

看到女兒削完時滿足地說:「我削好了!」

雖然能吃的地方已所剩不多,但我也跟著開心起來。

對於我自己可以做到在一旁靜觀等待,自己也很高興。

記得我的兒子在3歲到6歲時跑來跟我說:「媽媽,我想幫忙!」

我還對他說:「你滾到一邊去,你不來幫我就是在幫我了!」

多麼冷淡又討人厭的媽媽啊!不過現在我會邀他們:「要不要擦桌子?

要這麼擦!」

於是兒子以非常認真的表情擦桌子,然後帶著滿足的表情說:「擦好了!」

在倒麥茶時,以前兒子想要自己倒時,我就說:「會灑出來,不行!」

如果他不聽自己去倒,結果灑出來的話,就責怪他「我不是說了不行嗎!」

令他十分沮喪,使得他不得不說:「媽,你幫我倒!」

現在我改變了,我會說:「要這樣倒,你要不要做做看?」

或者「灑出來了嗎?

用抹布擦一擦。」

孩子們自己漸漸地會自己想,接下來要做什麼呢?

不再每件事都來問我了。

希望大家注意最後一段話——「會自己想,接下來該做什麼呢?

不再每一件事都來問我了。」

很多媽媽在罵孩子時的口頭禪是「不要每件事都來問我,你不會自己想想看啊!」

但是,孩子為什麼會變成這樣,是誰的責任呢?

要是他想自己做,卻不知道該怎麼做時有人教他,就不會變成一個無法自己思考,無法自己去行動的人了,不是嗎?

把日常生活當作教室

在《媽媽的敏感期》一書的後記中,當提到美國的教育學者布魯姆,曾在藝術、運動和自然科學這三大領域中,對晉身世界頂尖的人物在小時候所受的教育,作了一番研究。

在他的研究中有一段「家庭和初期學習所負的使命」,是一篇發人深省的報告。

這些世界頂尖人物的共通點是,他們的父母親在他們小時候,就把家中許多雜事和責任分配給他們,讓他們負起責任,這一點在他的報告中強調了好幾次。

當這些人長大後,對特定的專門領域開始有興趣時,他們就會盡最大的努力,好好地去做。

由於幼年曾被父親要求反復地去實踐家庭日常生活中的許多事,這樣的訓練幫助了他們,以至於他們能夠超越且忍耐許多的歷練,而最後達到世界級的頂尖成就。

在幼兒園老師的聚會中常常聽到,那些身邊所有的事都是媽媽快速幫他做好,然後又被帶到補習班或才藝班的孩子,常常不會自己思考,不知所措,而且笨手笨腳,是令人頭痛的一群。

或許幫助孩子在家庭每日的生活中,自己去思考、自己去行動,會比帶他去補習班或才藝班來得麻煩也說不定。

正因為不容易,所以才有補習班和才藝班學不到的重要基礎。

很多家庭都認為「孩子隻要把書讀好就可以了」,所以日常生活中所有的事情都由父母親代勞,什麼都為他們做好了。

等到孩子長大以後,你再叫他「自己去做!」

或「家裡的事你也多少幫一點忙好不好!」

都沒有用了。

因為孩子已經不知道該如何把家裡的事很有條理地做好。

接下來,是「兒童之家」的老師所說的一段話。

她觀察蒙台梭利教育中長大的孩子後,認為「日常生活的練習」才是所有一切的基礎。

這套教育方法充滿讓人從教條化的人生當中解放,通往自立之路的契機。

若要把孩子從「被人家說了才動」,「沒有指示就不會判斷」的重大危機中解脫出來,當務之急就是讓孩子每天在生活中具體地練習「自己去判斷實踐,並在過程中吸收一些什麼」。

上一輩人教育孩子用「不管他,自然就會長大了」的那一套方法已經行不通了。

因為現今這個時代,已經不是放著他不管,他就可以自然體驗生存之道的時代了。

我們希望這個時代的孩子能夠運用智慧應對事情;掌握自己的人生,具備不屈不撓的人格等。

從幼兒期開始就強迫孩子成為專家的後補,在自然生活中剝奪孩子成長應有的步調,這種生活無法產生任何東西。

因為豐富的情操和天才般的想像力,絕不是被管理下的那種教條式、規格化的方式中所能培育出來的。

為了要孩子發揮自己的智慧,去過自己的人生,就不能缺乏「該怎麼去生活?

該怎麼過日子?」

的經驗。

唯有自己動手反復練習,用身體去學、用心去感受、鍛煉自己的頭腦,才能創造出孩子的明天。

日常生活的行動分成三類

在日常生活中融人教育的規律行動,是蒙台梭利提倡的新教育法的基石。

這和一般教育所說「基本的生活習慣」的原理不同。

一般所稱的「基本的生活習慣」指的是排泄、用餐、穿脫衣服等生活上基本的事情,以自己會做為目的。

而蒙台梭利教育的基石是指「日常生活練習」,是以培育一個自己思考、自己行動的人為目的。

在日常生活當中,孩子內在催促他「想去做」的沖動,幫助他自己去思考他不會做的事情,建立方向秩序,進而做到接近完美。

而幫助他的方法,並不是隻幫助他會做就好,而是幫助他可以自己去思考,自己去實行。

所以,把孩子想學的動作分割出來,按照順序做給他看。

在做給孩子看之前,自己必須先做做看:「起先拿這裡……然後按住這裡……再來移動……」也就是必須先將行為的要素分解,才能做出好的提示。

當孩子看到大人一邊想一邊做出來的動作時,他們便會開始活動他們的頭腦。

等到自己做時,便可以一麵回想自己所看到的,一麵自己去做。

那時,接下來的步驟也已經在他的頭腦裡,也就是說他在做目前階段的動作時,也在預測下一步的動作。

於是,能夠養成做現在的事時預測下一件事的習慣。

這是人學習先思考再行動的第一步。

所以大人如果什麼都不想,隻跟孩子說:「就是這樣做啊!」

那孩子根本沒有動腦的餘地,更不能理解了。

在蒙台梭利教育裡,不是推諉給「以後自然就會變好的啦」這種偶然的機會,而是將日常的生活行動分成三大類,分解每個動作,提示給孩子看,讓他把這三類行為都做到完美。

這三大領域稱為「日常生活練習」。

第一類是照顧自己,如自己洗臉、洗手、穿脫衣服、刷牙、梳頭發等。

第二類是照顧環境,如掃地、照顧小動物、照顧植物、分配碗盤飯菜、洗餐具及整理廚櫃等等。

第三類是日常的禮節規範。

讓孩子在這段時期學會無論走到哪都通用的禮節規範,是大人的重要工作。

當他學會正確的舉止規範,便會將注意力轉移到社會的層麵。

隻會傻傻站著不知所措,與好好地去學會是完全不同的。

寒暄問候的方法、拿東西給人家的方法、用餐的方法、優美的動作姿態等,不是隻做出笑臉就夠了。

正確性是必要的。

這些教育並不是「管教」,而是在孩子「想要去做」時,引導他們去做,去思考,做自己行動的主人,然後能從對大人的依賴中獨立、行動。

並且養成麵對目的去行動的習慣。

』在幼兒期學會動腦去行動的孩子,升上小學以後,當他決心「自己完成」時,便懂得去思考如何實現這件事。

這樣的孩子在小學生活中,一些基本的、必要的事都可以自己來。

像站、坐、打招呼、整理、掃地、做功課、預習功課等基本的生活能力,都是小學低年級時走進學校文化和學習的路線當中,不可或缺的行為。

但是卻有一些幼兒教育人士,袒護在幼兒階段沒有培養好這些能力的孩子,並且為他們辯護:「錯的是學校一成不變的規律文化」,一味地這麼主張好嗎?

幼兒教育人士難道不應自問,現在的幼兒教育是否對於隻有在這段時期可以學習的事物,提供適切的原理技術和支援呢?

幼兒期學會的生活行動基礎能力,到了小學高年級時會被統合起來,成為發揮自己真正實力的原動力。

在幼兒期沒有在日常生活中學會自己思考,自己行動的能力,而先去學進入小學才要學的東西,到了小學高年級就會開始失常混亂。

今後綜合性學習形態將不斷地增加,這將要求孩子具備自己理清頭緒、循序追究的能力。

關於第二次機會

雖然無論課堂癱瘓或a少年事件,人們都直覺到似乎和幼兒期的教育有關,但是不知從何時起大家都把矛頭指向教師的力量不足和心靈教育不足的方向去了。

到底幼兒期教育的焦點放在哪裡?

沒有人知道。

或許這是因為他們對於幼兒前期和幼兒後期不同的成長問題,不知道該以怎樣的方法去對應吧?

但是,教育3~6歲孩子的幼兒園,目前正受到外來強大的壓力。

上級追究課堂癱瘓的責任,家長則要求要提供支援育兒的設備和知識。

事實上,幼兒園教育綱領的修訂中,已要求育兒設施及各種機能對社區的人們開放,以及在幼兒園教育結束後讓孩子留下來,所謂的「安親保育」。

接二連三交代下來的指令,隻是徒然增加第一線老師的工作負擔而已。

然而,問題的本身得到解決了嗎?

不如說隻是帶給老師疲累,問題解決之道卻是愈離愈遠。

重要的不在製度的變革,而在對待孩子以及幫助孩子的方法上的變革。

譬如後麵章節中所介紹的那位太太,麵對眼前失常混亂4歲的女兒,不知如何是好時,她從蒙台梭利教育中得到啟示,用扯斷的珠子改作成項鏈,而且透過這個教材,不知不覺中改變了4歲的小女孩。

在幼兒後期,隻要照著生命的法則,縱使隻是些微的契機,即使是短時間內都可以使孩子轉變。

4歲小女孩的母親在接觸到孩子這股珍貴的生命力、感受到孩子「想要好好地活下去」的強烈願望後,開始研究起蒙台梭利教育中如何去觀察孩子、如何去幫助孩子的方法來。

從最初使用曬衣夾、牛奶注壺等家庭用品,照著思考的法則做給孩子看開始,後來孩子的心智漸漸地往邏輯的學習上發展,進而對語言和數的世界感興趣了。

那時那位太太不隻為了自己的孩子,也為鄰居在育兒中的媽媽以蒙台梭利教育讀書會的方式,加深教育的方法。

像這樣的努力,才真正叫作育兒支援。

受到孩子湧現的強烈興趣,那位太太接著親手作了許多語言和數的教材。

於是孩子們從數和語言的世界,向著更寬廣的文化世界拓展開來。

像這樣具備發展能力的幼兒教育,真應該成為育兒支援的中心才對。

那位太太的讀書會叫作「天使之家」,他們一麵以合理的活動方法,讓孩子學會日常生活的功課,並以同樣的原理,讓孩子親近文學和數的世界,並且引導孩子知道世界和宇宙。

聽說那些孩子進入小學之後,都可以自己的步調開始進入學校的學習。

那些孩子共通的地方,在於自發的學習,積極及安全的生活態度。

和現今流行的「暴力孩子」還有「易怒孩子」是完全相反的。

因為這些孩子不會輕易走向「暴力孩子」或「易怒孩子」這種忽略問題本質,隻是簡單地去把問題解決掉就好的路。

近來許多人才剛剛針對「暴力孩子」及「易怒孩子」這兩種類型的孩子,提出否定的議論,但是我們應該注意到在幼兒期接受合理且良質教育的孩子,進入小學以上的階段後,令人肯定的表現。

然後我們就可以從他們的表現思考幼兒後期教育的課題。

在我國各地,接受良好幼兒教育的孩子,已經有了成果,這一部分待終章時再介紹。

「個體」的確立

雖然3歲以前養育上的缺失造成偏差發育,但孩子也能在3~6歲發揮他本來的美好,掙脫掉各種障礙而開花結果。

無論是多麼地失常混亂,但隻要有適當的契機,都可以使孩子在短期間內產生變化。

所以才叫作「第二次機會」。

一直到現在我都說,由偏差發育到正常化隻有一條路,但是要幫助孩子確實地走上那條通往正常化的路,卻有許多條路可選擇。

對「不明白動作方法」的孩子,仔細清楚地用簡易的方式,把「做法」做給他看。

在日常生活中,一起「仔細地」做。

在生活中讓孩子分擔家事的「責任」等等。

尤其是「分擔責任」這件事,在幼兒後期特別重要,我在法國最初接觸到的幼兒教育,是應用了蒙台梭利教育的原理,叫作「人格化、共同體化教育」。

這個體係認為「個性」與「共同體」是一體的兩麵,唯有先確立了「個體」之後,這些個體才能成為「共同體」良好的成員。

和而且他們把「責任分擔」的係統涵蓋在日常生活所有的生活、活動之中,孩子們每3個星期選擇一次自己要分擔的工作,然後每天持續的做。

做3個星期,學會該項工作。

舉凡整理書架、打掃、洗碗盤等,都有人來負責。

之後我也造訪法國多次,無論他們的幼兒教育是采用哪一種形態來運作,都可以看見牆壁上貼著責任分擔的表格。

畢竟把日常生活的工作分擔給孩子,讓他們去實踐並負起責任,是幼兒後期重要的教育內容之一。

所以在幼兒後期,掌握各種機會,借由自己選擇一持續做自己選擇的事一不逃避困難全力超越一體會完成感和充實感等一貫的方式,幫助孩子、扶持孩子,走過這一連串的過程是很重要的。

像「幼兒期快樂遊戲最重要」的幼兒教育理論,在課堂癱瘓的現象出現後,已開始被提出來反省。

研究幼兒後期並活用第二次的機會,可說是今後幼兒教育界的一大課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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