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狗(捉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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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裡斯一夜都沒睡好,為了不繼續瞎想,他第二天一早就趕到了學校。

哥譚初秋的早晨多少有些寒冷。克裡斯深深吸氣又緩緩吐出。一陣白蒙蒙的霧氣出現又消失,克裡斯玩了幾次,最終還是嘆了口氣。

煩。真煩。

他笑眯眯的和五點不到就趕來餵牛的學妹打了個招呼。熱心腸的表示可以把力氣活交給他做。

「不必不好意思,我還沒找到合適的健身房,隻好這樣活動活動筋骨。」

煩躁。煩得他想扯碎點兒什麼。煩的他想破壞些什麼。

克裡斯從庫房拉來一個又一個圓柱形的飼料桶。亞裔學妹發出驚訝的低呼。完全沒想到他竟有這等力量。

克裡斯的身材並不像超人那樣精悍,身上沒有那些高高隆起、威懾力十足的肌肉群。但這也改變不了他氪星人的本質。克裡斯甚至感受不到桶與桶之間重量的區別。他擺弄這些重物,自如的好似移動塑料玩具。

飼料桶的重量約在20~40kg之間,如果要學妹一人艱難的移動它們,那餵食前的準備大約就要兩個小時以上。剛入學沒多久的小姑娘興奮極了,不用克裡斯問她就主動交代,這麼早來餵牛當然不是因為興趣愛好。她是個留學生,要恰飯要勤工儉學的嘛!

「我請你吃午餐吧!我知道附近有家中餐外賣比較正宗……而且實惠!」

克裡斯的心情稍稍變好了一點。看著眼前嬌小的,感覺比飼料桶還輕的姑娘,堪薩斯男孩兒靦腆的笑了笑:

「不用了陳,我中午還要跑一趟市裡,這點兒活而已,我在家都習慣了。」

他按女孩兒的要求以編號將飼料與牛一一對應。多熟悉的研究方式,給不同的實驗組餵食不同的飼料,觀察後續牛的成長…當初他在大都會養豬時也是這個思路。

如果克裡斯養的豬沒跑,他會提前一年畢業,說不定還能選到更好的學校讀研。

嗯,不過哥譚也不賴吧。

姓陳的學妹沒有強求,他們又聊了幾句,還有早課的女孩兒就提前走了。作為哥譚大學農業專業經濟動物方向的唯一研究生,他有資格持有牛圈馬場的鑰匙,不必擔心被關在裡麵。反正碩導沒回來,他今天也沒別的事,克裡斯餵完牛還順便把裝苜蓿的倉庫收拾了一下。

他的確非常喜愛自己的專業。倒也不是說他愛聞這股要命的畜生味兒,而是,

他喜歡忙起來的感覺。他喜歡和那些有著濕漉漉大眼睛的經濟動物們相處。這些動物全都相當親人,並且非常的聰明。但它們出生的意義就是繁殖或死,為一個完全掌控它們的種族自己的奉獻一切。皮肉、蛋奶、骨骼,它們才是當之無愧的人類之友。

這恐怖嗎?這或許非常恐怖,卻各種意義上都養活了無數人。從這一點講,最偉大的偉人都不可能有豬偉大。

年輕的克裡斯曾真心實意的這樣想:

超人有什麼了不起的?如果他能讓每隻母豬都多生一隻小豬,那他會比超人更值得被人銘記。

嗯。但在試圖實現這偉大目標的過程中克裡斯無奈的發現,或許還是當超人更簡單一些……

-

「……需要幫忙麼?」

克裡斯聞言抬頭,看清出聲者的長相後怔了一下。他很快回神,隨手指了下牆邊的另一把草叉。相當自然的隨口發問:

「好啊,我昨天沒見到你,你不是農學院的吧?」

棕色頭發的青年沉默著點了點頭。他拿過一旁的草叉,走進這間臭烘烘的牛圈,利落的乾起了活。

他有一雙碧綠色的眼睛,體型高大又健壯。大約是因為沒有穿著那身貓頭鷹裝吧,他的氣勢大不如前,更接近於那天畢恭畢敬的跟在範德小姐身後的模樣。

重點是:他很好看。

正因為他很好看,克裡斯才記住了他。

而這已經是他們的第三次照麵了。第一次他老板塞給克裡斯一張散發著淡香的名片,暗示她願意給他一些隱秘的上升通道;第二次遇見他,他變成了玩命追擊哥譚騎士蝙蝠俠的利爪;第三次……他來大學幫他打掃牛圈?

真有意思,這不是緣分是什麼——當然是處心積慮的試探啦——那麼,他想乾什麼?

「你叫什麼名字?」

克裡斯饒有興致地望了過去。他的態度相當熟絡,根本不像是正麵對一個初次見麵的好心人。

克裡斯很少撒謊也不愛偽裝。倒不是他的道德有多高尚,而是他真心覺得沒什麼必要。

對這種人——對這些威脅不到他,他也並不非常尊重的人——克裡斯連慌都懶得撒。

好在利爪過去的人生一直嚴重缺乏社交。他的主人們將他定義為人形兵器、危險製造者。因此從未告訴他要如何判斷一個人對他是持有善意還是惡意。

亦或者,兩者皆無、兩者皆有——克裡斯注視他時,更多是一種發自本能的興趣,氪星人對他沒有惡意也沒有善意,隻有冷冰冰的凝視與觀察。

這是獵食者看獵物的眼神。

一直保持沉默的利爪頓了頓,他很少有機會與人溝通。整理了一下思路才盡可能自然的報上了自己的真名:

「凱爾文·羅斯。你可以叫我凱爾文。」

克裡斯點了點頭。哇哦不錯,他不是個啞巴,他甚至還會回話。

他此刻的感覺非常奇異,他好像正麵對一隻心懷鬼胎、充滿警惕的野生動物。在他觀察對方的同時,他也正被觀察著,審視著。克裡斯感覺對方正在給他估價——他不介意,他甚至還希望自己能被對方估的高一點。

這隻貓頭鷹的利爪明顯別有所圖,但…這可真有意思,被洗腦訓練出的「利爪」也會有這麼復雜的想法嗎?還是說這也是主人的命令?可如果是貓頭鷹法庭注意到了他,那不該直接來一波綁架麼?

「哦,真是美麗的名字,羅斯(rose),玫瑰(rose)。」

克裡斯甚至忍不住腦補如果自己真被貓頭鷹帶走失蹤,他親愛的哥哥會……不,還是算了。這裡是哥譚,他也不想進一步激化超人與蝙蝠俠的矛盾。

「我是克裡斯托弗·肯特,你想怎麼叫我,就怎麼叫我。」

「對了,你看過《小王子》嗎?」

-

凱爾文沒看過小王子。他這一生從沒有哪怕一個瞬間能與引人向善的兒童讀物扯上關係。

綠眼青年的故事開始於一個牢牢鎖死的狗籠,在一個雨夜,他父親將他關了進去,期盼年僅八歲的他能自然而然的變成一具瘦小而乾枯的屍體。他父親不愛他,這很正常。他父親想他死,這不怎麼正常,但這裡是哥譚。

他本該死去。

但這裡是哥譚。

這裡永遠存在各種各樣的奇跡,而這些奇跡的結局又大多奔向了深淵。

凱爾文·羅斯亦是如此。一個奇跡令他得以逃出牢籠,可一個8歲的孩子又有多少其他選擇?他的運氣很好,因天賦與其他什麼,他被一家馬戲團收養,得以生存。他的運氣很差,這家馬戲團一直都是貓頭鷹法庭的『供貨商』,而他則是最優質的那種商品。他成了利爪,到死都不得安歇的,貓頭鷹的仆人。

他是個天才,靈活的頭腦搭配上他那頂級的逃脫術天賦,他是天生的利刃。於是凱爾文被大加訓練,委以重任。但是,

但是總有個但是——可能是因為童年經歷,亦或者其他『奇跡』,他並未被徹底洗腦,凱爾文並不愚忠。他曾天真的認為貓頭鷹的職責是吃掉哥譚的老鼠——他以為自己是在保護這座城,是與這座城中的垃圾為敵。

而現在,他或多或少對自己的主人們產生了質疑。緩緩的,他開始明白過來:

自己才那隻老鼠。

垃圾竟是他自己。

他甚至還是隻並不如何得用的老鼠。

出於某些說不清、道不明的原因。凱爾文並未把遇見克裡斯一事上報。他比蝙蝠俠更了解行屍利爪的能力……這些不死的頂級殺手可不是易碎的紙人,能在瞬間折斷它們的脊骨,克裡斯托弗·肯特絕非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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