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此情可待(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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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剛出生的小孩子看不出來長相的,但一個黃頭發藍眼眸的小嬰兒,鍾書楷怎能不驚悚?

回到寧城,鍾書楷整個人就呆了。像個祥林嫂,一天打一次電話給鍾藎,哭訴他的遭遇。

他跪在方儀的麵前,渴望復合。可惜方儀已經走遠了。

鍾藎勸他拾起書法,學太極拳,盡量讓自己忙碌。

鍾書楷無奈地接受現實,第一天去公園,鍾藎陪他去的。在那,遇到了付燕推著湯誌為在散步。

湯誌為真的中風了。因為中風,半身不遂,徹底失語。也許他對這個世界已沒什麼要講的。

微風吹來,身子似乎輕如羽毛。

常昊打來了電話,他說開了半天的會,差不多抽了一包煙,頭有些暈,很想回去休息,但是晚上還要陪法官吃飯。

「乾嗎要陪法官?」

「給他留個好印象,這樣訴訟時才不會為難我。」

鍾藎笑了,「誰敢為難常大律呀!」

「唉,這個法官不愛喝酒,愛k歌,今晚不知鬧騰到什麼時候才能回家。那幫伴唱小姐也讓人厭煩。」

被他的語氣感染,鍾藎眉頭也蹙起來了,「要麼找個理由早退?」

「我的胃還有點疼。」

鍾藎心跟著揪起,「那就別去了,你隻要證據確鑿,法官能為難到你哪裡去?」

常昊嘆氣,「不說了!希望國慶長假能好好地休息。」

鍾藎捏著手機站在街頭,突然間悵然若失。

5

美體中心的生意紅紅火火,鬱明提著的一顆心終於款款落了下來。他和花蓓準備去歐洲補過蜜月。

花蓓讓鍾藎同去。

「那兒遊人多呢,我就當你是同團的一遊客好了。」花蓓說道。

「我才不稀罕,我有地方去。」鍾藎微笑著看向街頭。

長假前,每個人的腳步都放慢了,表情很閒適。

國慶長假,季節不冷不熱,很適合遠行。

「又回安鎮?」

鍾藎正要回答,一抬頭瞧見花蓓眼瞪得溜圓。她順著視線看過去,一個英俊的男人正經過美體中心的門口。

「餵,當心鬱明吃醋。」鍾藎踢了她一腳。

花蓓飛快地朝裡瞟了一眼,嘻嘻笑道:「就看下,我又沒咋的。不過,真的很帥。」

「你個色女,死性不改。能有多帥?」

花蓓沉吟了下,突然緩慢地吐了口氣,「如果真要說帥,湯辰飛才是真的帥。」

這是三年之後,花蓓第一次提起湯辰飛。說完,她又歡快地聊起別的話題。

湯辰飛於她,隻留下一個英俊的外表了,其他早沒了痕跡。節奏這麼快,誰敢一再留戀往事?

鍾藎也很少想起湯辰飛,她不知是該恨他還是該同情他。

他是所有事的始作俑者,也是終結者,也是受害者。

唉,不要剖析太深,都是命運的安排。

緣深緣淺,一切早已注定。

鍾藎買了一大箱的玩具回安鎮。

安鎮附近建了一條高速,現在回安鎮,她都開車。全程四個小時,很快捷。

秋色迷人,風景如畫!鍾藎的心情也是快樂得想唱歌了。

小侄女已經會跑了,晃著兩條小胖腿在鎮口等她。一看到她,就要她抱。

鍾藎把她抱上車,紅葉換她開車。

「媽媽幫你把屋打掃過了,被子也換了條厚的。」紅葉說道。

「哥呢?」

「有個浙江人定一批盆景,他陪著參觀苗圃去了。」

鍾藎和小娃娃玩,目光巡睃著街景,欲言又止。

紅葉看看後視鏡,抿嘴直樂,「常律師早晨到的,坐的夜班車,還沒起床呢,好像熬了好幾個夜。這次形象有點變化,發型沒那麼搞笑。寶寶瞅了他半天,才給他抱。」

鍾藎輕輕哦了一聲。

她從沒告訴過常昊她來安鎮的日期,但是每一次她回來,他總會提早半日先到達。

似乎,他們不期而遇。

一開始,他住農家旅館,沒有打擾她家人。他就在旅館裡看看書,睡睡覺。她過來看他,兩人一塊吃飯、散步。

安鎮就是個被河流和田野圍起來的小鎮,鎮頭到鎮尾,不過十分鍾。還好,她回來時,不是春天就是秋天。田野的風光很美,可以領著他去田野裡走走。

他說他就是來放鬆,喜歡這裡的恬靜。在這裡,他睡得很香。

來的次數多了,不僅何勁認識了他,鎮上店鋪的老板們也都熟悉了他。有一次,何爸爸說:既然是鍾藎的朋友,不要浪費那個錢了,我家房子大,來我家住吧!

常昊婉言謝絕。

直到鍾藎發了話,來我家住,吃飯比外麵方便。他這才住了進來。何勁很快和他成了朋友,稱兄道弟的。小娃娃糯糯地叫他:常叔叔。

他笨拙地抱起小娃娃,任由她揪著怒發玩。

鍾藎沒有問他為什麼要來這裡、從哪裡打聽到她的歸期,她害怕答案。

6

鍾藎住在自己家,不,是她和淩瀚的家。

方晴去年幫她在院子裡栽了棵柿子樹,沒想到今年就掛果了。果實已泛紅,在綠葉之間,像一隻隻小燈籠。

床頭櫃上放著她和淩瀚的合影。

「嗨,淩瀚!」鍾藎在床邊坐下。

心裡麵還是有淺淺的憂傷,她閉起眼,想著淩瀚的笑、有力的臂膀、結實而又溫柔的月匈膛

「是不是我祈禱我能老得快點,那樣我們就可以早點見麵了。可是,時光走得真慢!」她輕輕拭去眼角的淚珠,起身去洗臉。

鎖上院門,朝苗圃看了看,折身往方晴家走去。

廚房裡飄出八寶鴨的香氣,這是方晴的拿手菜,就是很費時間。

「小姨!」鍾藎朝客房看了一眼,門敞著。

方晴給她洗了隻梨,「剛摘下來的,嫩著呢!」

「小姨夫和哥都去苗圃了?」

「嗯!」

「常昊呢!」

「找淩瀚喝酒去了。」

淩瀚,這個名字,在何家不是一個禁忌詞,他儼然也是何家的一份子。仿佛,他並沒有離世,他一直一直都活著,隻是沒有一個具體的影像。

如此坦然,悲傷自然就淡了。

淩瀚墓前,有花樹、果樹、四季常春的盆景,在那裡,你察覺不到幽暗,而是舒適。何勁經常去那裡修剪。每每培育了新品種,紅葉總要在那裡栽上一棵。

現在的淩瀚,一定非常非常幸福。

鍾藎往苗圃走去,天要黑不黑的,寒意有點加深,她環抱住雙肩。

苗圃邊上有條小路,小路的盡頭,就是淩瀚的墓。

常昊每一次來,都會找淩瀚喝酒。

他們都沒正式見過麵,可是卻像有說不完的話,常昊一喝就是一小時。

鍾藎沒有打擾常昊,他已站起身來,風送來汾酒的香氣。

淡淡的暮色裡,他的眼神幽深,不讓人看出任何情緒,卻又像有屋陰霾,在掩飾著什麼。

鍾藎突地感到他的孤寂與無奈無邊無際。

她心慌地避到一棵樹後。

當常昊走遠,她來到淩瀚墓前,手指輕觸著那五點水。

「淩瀚,告訴我,他和你聊什麼了?」

微風輕盪,吹起她的衣角。

夜色四臨。

這樣的靜,這樣的黑,突然,她看不清自己的心、深處的情。

晚餐桌上,氣氛融洽,何勁談笑風生。常昊不擅長幽默,但他看上去很開心的。似乎,傍晚的失落與苦澀,是鍾藎的一時錯覺。

沒有任何人拿鍾藎和他打過趣,每個人都說他們隻是朋友。

她的心,所有的人都在小心地嗬護著。

他會不會覺得很辛苦?鍾藎偷偷地看他。

吃完晚飯,他送她回家。在院門口,他向她道別。

她怔忡地站在院中,心裡有什麼,再也承受不住似,她慢慢蹲下來,將臉埋在臂彎裡。

其實何須問,何須說,他早已讓時間來掀開他那一顆心,她看得很清楚。

很多很多的事,她已經無法忽視。

常昊啊!

夜裡落了雨,秋風秋雨愁煞人。

滿院的殘紅、落葉!

手機在客廳的茶幾上鳴叫著,鍾藎丟下掃帚跑進去。

「鍾檢,你能幫我聯係到常大律嗎?」是常昊的助理,很焦急。「他關機了!」

鍾藎忙回道:「我可以的,有什麼事?」

「他爸媽來北京了,說是給他個驚喜,陪他一塊過中秋。結果,他一度假,就玩失蹤。鍾檢,這真的不是個好習慣。一個大律師,多少人找呀,大事小事的,可他竟然關機。你如果遇到他,務必讓他趕快回電。他老爸可是國家級的特級教師,老媽是著名的兒科醫生,我可不敢得罪。」

鍾藎張張嘴,卻發不出聲音。

助理激昂的語氣一轉,有點感傷:「鍾檢,我不是替常大律說情,他會打官司,可是他在感情上真的很笨。都三年了,他就沒一點進步,偏偏還孜孜不倦,我的頭發都替他愁白了。你說再過幾年,他都四十了,哪個姑娘還嫁他?脾氣不好,性格壞,嘴巴不饒人,唉!鍾檢,其實呢,我們心裡總有忘不掉的人,但並不表示,我們就不能再受上其他的人。那還是個好男人呢!」

自相矛盾的一番話,讓鍾藎想笑又想哭。

早餐桌上,何家的人一聽說常昊爸媽在北京,都急急催常昊趕回去。

鍾藎開車送常昊去縣城坐火車。

長假的第三天,火車站並不太擁擠。票買得很順利。

常昊怔怔地看著長長的軌道,神情像似疲憊,又似憂傷。下一次再來安鎮度假,要等到明年春天了。

春節,鍾藎都要留在寧城陪鍾書楷過年,她是個非常非常稱職的女兒。

他在心裡默數,五個月,太漫長了。他最近越來越沉不住氣,這不是好事,要嚇倒鍾藎的。

列車拉著長笛進站了。

稀稀落落的旅客排隊上車,常昊站在最後。

「常昊」

他忍住隱隱泛濫的留戀,笑笑,「回去開慢點,注意安全。到了安鎮後,給我來個電話。」

鍾藎眼底升起一團熱霧。

她想起他們的初見,他是那般的張揚、倨傲、不可一世,眼前的他,卻是如此低微、小心、體貼細致。

每一次遇事或疲憊無助,他都會第一時間出現。她對他依賴是那麼的自然。

他的月匈膛很寬闊,他的心如大海。

也許,這種感覺並不是刻骨銘心的愛,但,很輕柔,很溫暖,不令她驚懼。

她握住他的手。

他在發抖。

「走不走?」列車員問道。

「我沒有買票,上車後可以補一張嗎?」鍾藎問道。

常昊目光緊緊看著她。

鍾藎低下眼簾,臉頰浮起一抹暈紅,「北京秋天很美,我突然想去看看。」她抄襲了他第一次陪她回安鎮的創意。

常昊瞪大了眼睛,下一秒,他張開雙臂,抱著她,跳上火車。

列車開動了,他們站在過道上。常昊不敢呼吸,怕驚碎那夢似的景象。

鍾藎微弱地一笑,「我還是那個鍾藎,不會改變很多,但是。。。。。」

他閉上眼,深吸一口氣。「沒有雖然,沒有但是,我說過我的心髒很強大,可以容納你的所有、愛你所愛的人。是的,北京秋天很美,你想去哪裡,我都會陪著。不,我會牽住你的手,緊緊的。」

他睜開眼睛,灼灼地凝視。

心,欣喜若狂。

鍾藎眼角微閃,有疑似淚的水光。「好!」

她仰起頭,正好承接住他落下的唇。

不要因為也許會改變

就不肯說那句美麗的誓言

不要因為也許會分離

就不敢求一次傾心的相遇

總會因為一個特別的季節,令花兒再次綻放。

沒有擂鼓般的驚慌,隻有一片溫柔的寧靜,仿佛一道甜美的甘泉從彼此的唇,往心底最炙熱的地方流淌而去。

三年前,當她提著熱狗和熱飲在他的暴跳如雷中轉身而去,她以為他們就像街上不小心踩到對方鞋跟的兩個陌生人,以後再也不會有交集。

那,是故事的開始!

這,是故事的結局。

(全文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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