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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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是蝙蝠俠下手最狠的一次,他打斷了企鵝人二十多根骨頭。後者在病房裡足足住了半年才勉強恢復。

毒/品犯罪是企鵝人的經濟支柱,收縮毒/品交易量等於削減權力,這是企鵝人不能忍受的。

在哥譚警局和蝙蝠俠的壓迫下,他不得不暫避風頭,表麵上安分守己,背地裡用這種隱秘的方法聯絡蛇頭,交換信息。地下賭場之所以混亂,是企鵝人自己故意在把水攪渾。多處賭盤再加上真人賭鬥,還有富豪權貴幫忙遮掩,現金流水就像一團亂麻,就算是蝙蝠俠都不一定能理清。

席格沒有把這些話說明,企鵝人是個好麵子的人,跟他這種聰明人交涉,凡事點到為止就好。若是貿然挑破,反而給人以自作聰明的惡感。

他點了點頭,無形中把話題繞開:「你其實並未打算殺死弗蘭克。」

弗蘭克製作的毒/品,根本不足以沖擊市場,企鵝人故意令他以為他帶來了麻煩,隻是因為他想讓弗蘭克幫他頂罪。

企鵝人沉默了一會兒,他走到桌邊,手伸進抽屜裡,扌莫出一根雪茄,他將雪茄叼在嘴裡,點燃了,才鄭重地說:「讓我看看你的臉,我不信任連麵孔都沒見過的人。」

這回輪到席格緘默了,短暫的寂靜後,他回答道:「一定要看?」

「是的,一定要。」企鵝人吐了個煙圈,「你給我一種熟悉的感覺,即使在瘋子滿街跑的哥譚,你們也是最不可控的那類人。」

他們兩人水都沒有把話說穿,卻都清楚這個「你們」指的是席格和誰。

哥譚市被稱為美國的犯罪之城,說得好像到處都是瘋子、奇葩和殺人狂,實際上能稱得上「傳奇」的罪犯並不多,隻有那麼寥寥幾個人而已。即使在二十多年後,蝙蝠俠都已經銷聲匿跡,哥譚的罪犯們不知道換了幾茬的時代,「犯罪之王」的稱號仍然隻屬於一個人。

席格輕輕說:「我不喜歡我的臉。」

他的手撈到腦後,解下麵具的皮帶和卡扣,將鴉嘴麵具摘下來。

麵具下是一張石膏像般蒼白的臉,沒有一絲血色,連嘴唇的顏色都淺得嚇人,似乎在臉頰上用力一搓,都能搓下一把白色的石粉。

他繼承了那標誌性的高挺鼻梁,眉骨落下一小塊陰影,將淺色的眼睛蓋住一部分。他兩隻眼睛的顏色不同,寶石藍和翠綠色的瞳孔藏在眼窩深處,顏色鮮艷到令人不適的地步,很容易讓人想起劇毒的蛇,或者藏在蚌肉中的珍珠。

但與明艷的瞳色完全相反,他總也將嘴唇緊緊抿著,半垂下長而濃密的睫毛,下唇繃成一條支線,神態中顯出一股陰沉沉的死氣。

那是一張跟小醜十分相似的麵孔,血緣關係坦誠無比地寫在臉上,但是像,卻又不像。他五官的輪廓比小醜柔和些許,帶著極微妙的混血痕跡。最不同的那一頭長發:烏黑、細軟又筆直,一路垂到月要間,像一匹漆黑的東方絲綢。

企鵝人微微後退了一步,這可不常見。

懷疑被刺殺時他鎮定自若,被席格點破他的把戲時他毫不張皇,他是哥譚□□勢力的領頭羊,殺過的人和手上流過的錢一樣多,但是此時此刻,麵對那張臉——僅僅是那張臉,他後退了。

他很快意識到自己的失態,說:「你是他的……弟弟?」

小醜的真實身份是個謎。

沒人知道他的起源,他過去是誰,和他真正的名字,化學廢液燒毀了他的指紋,也破壞了他的dna,唯一能確定的個人信息隻有性別。他的過去徹底籠罩在一片迷霧中,甚至有人傳言他是在原住民的詛咒中誕生的惡靈。

雖然不清楚小醜到底多少歲了,但企鵝人想想小醜那副年輕樣,那頂多也就三十出頭,實在不像年過四十,能有個二十多的兒子的樣子。

席格搖了搖頭,隻肯給一個模糊的回答:「我們血脈相連。」

「好吧,看來哥譚又多了個奇裝異服的神經病,你為什麼要穿成這樣?」

企鵝人每年至少有三個月要住在阿卡姆瘋人院,現在坦然自若地罵別人是神經病,一點都不臉紅。

席格穿著一身烏黑的喪服,渾身上下沒有任何裝飾,像極了一隻收攏翅膀的渡鴉。他當然知道自己的打扮有多紮眼,隻是回答:「監護人不久前去世了。」

奇怪。企鵝人一邊心裡想著,一邊不由自主地動了動鼻子。對方身上有一股很重的木質香水味,本來應該冷淡的鬆木香氣濃到令人不適的程度,像是在掩蓋什麼。

企鵝人按了按太陽穴:「那麼我們合作的內容是什麼?別告訴我隻有三個:蝙蝠俠、蝙蝠俠和蝙蝠俠。」

席格笑了,笑起來的他更像小醜了:「很不幸確實跟蝙蝠俠有關。我希望你——隨便用什麼手段,引開蝙蝠俠,至少拖住他兩個小時。」

「然後呢?」

「然後我趁著這段空白時間,殺了小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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