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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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討厭哥譚,但也絕對算不上喜歡,硬要說的話,那就是無可奈何的沒辦法。我對這個地方的情感要遠比這座城市本身更加復雜令人費解,而歸根結底,這都要怪罪那一個人,也或許是兩個。

媽媽年輕的時候曾經在這座城市有過短暫的停留這件事,我是從外公外婆的嘴裡聽來的。她去世的太早,在很多人還未完全綻放的年紀就已經枯萎了。而離開她時的我也太小了,隻有朦朧的五歲。那個年紀麵對這個世界都還是懵懵懂懂的,無法讓她敞開心扉親口和我講些厚重的舊事。

有時候我會想,或許她不僅僅隻在哥譚花費過片段的時光,或許還有其他城市,或許還有其他國家。但當我長大到足以聽懂這些故事的時候,外公外婆也都已經相繼去世了。隻存在回憶中的路線,我再也無從得知。

關於媽媽的事,我了解的實在是太少了,大部分人是不會像我一樣,翻開腦中那個名為『母親』的相冊,能找到的就隻剩下一兩張模糊的大致輪廓。不僅如此,對於爸爸的事情,我知道的甚至更少。在我混沌的記憶之中,媽媽似乎從未和我認真講述過與他相關的事,而外公外婆就更是閉口不談。賦予我一半生命的人從未以主人公的身份出現在他們的談話中,隻有偶爾在談及媽媽的時候,他才會像個客串角色一樣,隻露出一個黑漆漆的側麵剪影,還沒等看清之前,就已經消失了。

他們是在哥譚相識的。他大概比媽媽要小上兩歲,也可能是三歲,身上流著的血是屬於大洋另一端的。這就是我所知道的全部。

俗語常說生女兒會長得像爸爸,兒子則更像媽媽,在我身上卻不是這樣。當還是個胚胎的時候,我就是最聰明的那個,知道假若未來會多長得像那個異鄉人一分,我就更會被這個家庭多排斥一分。長大的我我有著和媽媽如出一轍的細鼻梁、圓鼻尖、厚嘴唇和尖下巴,而那個人留給我的不多,隻有一雙安在亞洲人的臉上過於誇張的大眼睛。

我的身上的確有他的影子。每當我照鏡子的時候,這是我所能看到的。深深的雙眼皮是媽媽沒有的,而起伏略低的骨骼又絲毫不像爸爸。這樣的我總是忍不住長久的注視著鏡子,企圖在自己的臉上找到爸爸和媽媽。可不管我再怎麼努力,也無法清晰地描繪出自己想看到的畫麵。

我就這樣一天又一天的長大。

今晚海瑟不在宿舍,靜悄悄的房間裡一片漆黑,隻有我一個人。自打我們住在一起開始,這還是她第一次在非周末的時候回家。海瑟是哥譚本地人,家距離學校隻要四站地鐵的距離。在這所大學讀書的大部分都是本地人,外省人已經足夠稀奇,更別說是外國人了。而我就是無知又無畏的不要命的傻瓜之一。

回到宿舍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澡,等我換好睡衣出來的時候才發現手機上有一條新的未讀短信提示。是海瑟發來的,告訴我她平安到家了,並且提醒哦晚上睡覺的時候要記得關好門窗。發信時間是六點一刻,那時候我還泡在練功房對著音樂咬牙切齒。我把手機解鎖,和她閒聊了幾句,餘光瞥到被我丟在床上的歌譜,想了想,又把頁麵切到了穀歌搜索首頁。

對於這座城市,我知道的的確是太少了。

中午的時候海瑟告訴我,提姆·德雷克並不是布魯斯·韋恩先生的唯一一個養子,但卻是最知名的那個。「他把他當作接班人來培養,媒體都是這麼說的」——這是海瑟的原話。我確實知道布魯斯·韋恩,但也僅限於對於這個名字感到略微耳熟,事實上他到底長什麼樣子、是個怎樣的人,是不是真的身長八尺月要闊十圍,我對此毫無頭緒。

我把拇指按在穀歌搜索的白條上,然後在鍵盤上打出提姆的名字。隻用敲下t-i-檢索欄就跟著跳出了一長串自動填充,其中第一條就是『提姆·德雷克』,剩下與他相關的還有『提姆·德雷克 養子』、『提姆·德雷克 布魯斯·韋恩』和『提姆·德雷克 韋恩企業』等等。

我猶豫了一下,還是把那三個字母刪除掉了,總覺得自己好像在做一件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未經允許就擅自搜索別人的資料聽上去真的不太禮貌。同時我也訝異於提姆的知名程度,這般活在聚光燈下的人,在普羅大眾眼中,似乎就不隻是一個『人』那麼簡單了。

我關掉了穀歌頁麵,手機自帶的新聞提示又在我麵前跳了出來,哥譚即時新聞,又是蝙蝠俠、紅羅賓和羅賓這老三樣。自打我來到哥譚開始,每晚的新聞幾乎都是這些,五花八門的義警,抓不完的罪犯,越不完的監獄。再過不了幾個小時,空中就會升起那輪霧白色的蝙蝠燈,同樣在空中閃爍著起伏,就像是第二輪月亮。

我在哥譚市的生活剛剛開始。

說來奇怪。自從那天在餐廳第一次跟提姆說話之後,我就總能在學校裡的各種時刻、各個角落偶遇他。一開始我把這當做孕婦效應,把之前不加注意的份全部都補了回來,但後來我才發現,這種感覺不隻是我一個人有。學校裡的同學最近都在說,提姆·德雷克的到校次數似乎比從前多了很多。其實這不應該是件值得人們大肆討論的事,畢竟學生的本分就是讀書,而他才剛剛升入大學滿打滿算三個禮拜,將將步入穩定期也說不定。但轉念一想,也可能是大家的學業壓力太大了,才做出用八卦別人來娛樂自己的事。

除去餐廳和圖書館之外,我時不時也能在綜合樓的各層走廊、校園外的樹林和咖啡廳碰到他,有的時候他是隻身一人,也有時候是和我叫不上名字的朋友,有我看著眼熟的,也有我從未見過的,幾乎每次都不一樣。不論是在哪裡,隻要我們碰巧偶遇,他都會停下來和我說幾句話,態度積極地讓我感到意外。

從前有個名人說過,隻要你麵對世界假笑相迎,世界也就會回復你同樣的假笑。誰叫提姆·德雷克長得實在是太好看了,就連假笑也讓人難以拒絕。

我是個不善於社交的人,從小到大最不擅長的兩件事便是主動向別人示好,和努力維持一段關係。交朋友對我來講從來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無法拒絕別人拋來的橄欖枝,也做不到在他們膩煩後離開的時刻說出挽留的話。也許我麵對感情的時候就是天性冷漠,不管是麵對家人還是朋友。青少年的好奇心強度與耐性總是是呈反比的,身邊的人來來往往,這麼多年過去,我能夠真正放下防備心交談的朋友也隻就那麼兩三個。

提姆想要和我成為朋友嗎?相遇和交談的次數多了,他的態度難免引發我的遐想。也許是我自作多情,但相比較來看,我們的對手戲中,他總是表現得更積極、也更友善的那一方,不論是樓梯上的揮手,還是走廊上的微笑。他看上去有許多玩伴,性情各異的,絕對不會缺我一個,他的友善不知是打哪兒冒出來的,我百思不得其解,最後隻能將其歸結為『有錢人家的孩子需要新的消遣對象』。

「也許他是真的想認識你。」海瑟這麼對我說。

誰知道呢。我不置可否。

至少這兩天,我最關心的事情不是這個。因為公開試鏡的日子馬上就要到了。

對於音樂劇係的學生來說,這大概算得上是每個學期最重要的三件大事之一——其餘兩件分別是學期末的匯演和綜合測試。隨著時間一天天逼近,琴房的占領權也越來越難爭取。眼看著大家都如此努力拚命,我也隻好不甘寂寞的跟著湊熱鬧,好不容易在周四晚上的六點半預約到了一個半小時的練習時間。

那天晚飯之後,我就急匆匆的趕回了綜合藝術樓。在我前一個結束訓練的人是朱迪絲,我老遠開外就已經聽到她優美的鋼琴獨奏了。在她之後彈琴有點讓人難為情,這是不可避免的事。

我們兩人算不上熟悉,之間的交流僅限於「你好」和「再見」。在她離開之後,我占領了鋼琴凳,把歌譜攤開擺放好,深吸一口氣,手指落在了鍵盤上。

好吧,既然要做,那就要做到最好,這是我小時候第一個專業老師最常說的話。對方是讓我對於音樂世界真正產生興趣的引路人,我對她的印象最深。

我先把整個唱段按照順序順了三遍,總覺得有些不滿意的地方,於是重新翻出筆記來認真讀了一下。老師們的教誨早就熟記於心了,但我還是沒能做到完全理解。怎樣的感情才能讓自己在那麼多優秀的候選人中脫穎而出、給觀眾和評委留下深刻印象?我已經很久沒有參加這樣競演式的項目,一想到明天,還是難免會覺得焦慮。

就在我打算把原曲重新找出來多聽幾遍的時候,琴房門外忽然傳來了敲門聲,有節奏的、克製而恭敬的。我一開始還以為是下一個需要使用琴房的人,可我坐在這裡的時間才隻過去了半個小時。

「請進。」我是試探著說。門被外麵的人推開了,我回頭一看,是熟悉的黑頭發和藍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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