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Sept.(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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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沒什麼。」我做出一副不在意的樣子,甚至還笑了一下。「他看上去很友善。」

「大部分時候,是的。」提姆點頭,有點主動給我介紹的意味:「我們很久沒見麵了。他住在布魯德海文,隻有休假的時候才回家。」

「啊,真可惜。」我點點頭,捏起一根薯條,對著番茄醬戳下去。「警察聽上去很辛苦。」

布魯德海文的治安比起哥譚好上很多,但也算不上是什麼百分百安全和諧的地方。聽說座城市也有自己專屬的義警,我知道的不太多,隻是在聽同學們閒聊時提起過。對方似乎不是隻駐紮在布魯德海文一個地方,偶爾也來哥譚露露臉。從他的名字來看,很難讓人不把他和哥譚市那些小鳥和蝙蝠聯係在一起。

「你呢,雪莉?」提姆問我,「你有兄弟姐妹嗎?」

當然。我在心裡想。可惜不像是提姆和他的完美兄弟一樣。

媽媽死的太早,爸爸又無處可尋,我便自然沒有同父同母的手足親人。稱得上是兄弟的人來自舅舅的家庭,和我同歲的男孩,生日在月份上要小我半年,十五歲就已經竄到了一米八五,每天必做的事情是玩電子遊戲和打籃球。在媽媽去世之後,我就每天都要和他住在同一個屋簷下,這樣的日子持續到了考上大學的那個秋天。

我們的關係可從來都沒有好過。

從小到大我們一直不對付,大概要歸功於喜歡說媽媽的壞話的舅舅和舅媽。我們從小學開始就讀同一所學校,但從來沒有當過一個班的同學,平日裡在走廊撞見也不怎麼說話,倒是有不少肢體接觸——大多數是他故意伸腳把我絆倒,或者是假裝跑步的時候沒看前方,直接用肩膀把我撞在牆上。每每這個時候他就會挑釁著沖我做個鬼臉,或者提著嘴角用口型說『活該』。大部分時候我都不予表態,有時候頂多翻翻白眼。誰叫我寄人籬下。

我總是懷疑他腦子有問題,畢竟在我看來,看我吃癟好像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大事,甚至能比得上語文詩詞填空、數學大題的第二問和英語完型閱讀。

「沒有。」我聽見自己說。那張臉在腦海裡一閃而過,我好像已經很久都沒有想到他們、想到那些和他們有關的過去了。

我們花很短的速度解決了晚餐,從餐廳走出來的時候,太陽才逐漸有了西落的趨勢。提姆和我一樣要回學校去,但我們還沒來得及往地鐵站的方向邁進之前,他的電話就響了起來。

昨日重現。

果然,像他這樣身份的人,想要享受一個簡單而又平靜的周末,似乎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他的表情再一次坐式了我的想法。

「是公司的急事。」

掛掉電話,我再次看到那種帶著明顯歉意的模樣浮上他的眉頭。這個表情我在今天之內已經看到了好多次。我不太喜歡這個表情出現在提姆臉上。

「我可能得走了。」他說,嗓音壓得有點低。

我乾脆地搖搖頭,想讓他相信我是發自內心的不在意這些小事。

「去吧,反正距離天黑還有很遠。」我故作瀟灑的揚了揚眉毛,抬起嘴角的動作刻意做得有點誇張。「我剛好可以坐坐巴士。聽說途徑咱們學校的那趟線途中會經過哥譚灣。我一直都想看看哥譚灣,來到這裡這麼久了,我還一次都沒有看過。」

提姆仔細多看了我幾眼,似乎意識到我是真的不在意他的提前離開,輕輕的嘆了一口氣,最後點了點頭。

「回去的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雪莉,天黑後的哥譚比你想象中更加危險。」他抬起手機晃了晃,「到了宿舍給我發個短信,好嗎?」

啊,不光是美人,還是紳士。

「當然,你也是。」我說。

我們是在下月岔路口分開的。想要做巴士回學校的話,我得走上另一條路,而提姆要去的地鐵站不再是我們之前瞄準的那個。去往韋恩企業的路似乎是反方向。

我的方向感非常不好,認路能力也是,尤其麵對剛來不久、並且大部分時間都隻窩在學校裡的城市就更甚了。還在北京的時候,我就屬於那種不論去哪都要靠手機地圖指示導航的人,在哥譚自然也不例外。公交站是我花了一刻鍾才找到的,過程中走了兩次彎路,還差點拐進第三次。

站在車站等車的人不多,隻有稀稀拉拉的三四個。這個時間點氣溫已經開始逐漸轉涼了,風也慢慢鋒利起來,擦過皮膚的時候不再像白天時那樣溫和。我把黑色的長風衣外套裹緊,散開的長發披在背後,站在鐵銀色的站牌之下,因為無事可做,便開始幻想自己是《上帝創造女人》中抱著兔子無處可去的朱麗葉。

巴士是在十分鍾之後到的,我排在三個人之後最後一位上車,鞋子踏上巴士台階的時候,車內泛著綠光的電子時鍾剛好跳到18:40整。車內作者的乘客比我想象中要多,坐滿了車內四分之三的座位。我路過帶著小孩的年輕媽媽、一臉疲憊模樣的中年男人和塗著口紅風韻猶存的白發婦人,坐到倒數第二排靠窗位置的座位上。

外麵的天空這會兒開始呈現出一種略微透出紫色調的濃藍色,被深長的樹枝分割成形狀不規律的小塊。車內的空氣很安靜,隻有模糊的引擎聲和風聲,我就著這些抽象也和諧的聲音把頭靠在玻璃窗上,伴隨著輕微的顛簸,困意就漸漸襲了上來。

由於頭天晚上過於可憐的睡眠時間和質量,我不可控製的在公交車上睡了過去。結局就是,我一個不小心坐過了站,不僅沒能欣賞到哥譚灣的壯觀美景,還把自己送到了完全陌生的天知道什麼地方。

當我睜開眼睛的時候,窗外的景色已經是一片漆黑了。過大的落差使我不得不花上一段時間才完全清醒過來。終於意識到眼前的光景不是夢後,我嚇得一激靈,瞬間就感覺到電流一樣的顫栗感從尾椎竄上來,一路冰到了整個後腦。

天啊。怎麼會這樣?

我不顧昏昏沉沉的頭腦,抓住公交車到扶手,掙紮著站了起來。車上此刻就隻剩下了我一個乘客,迷茫又不知所措,就像是一隻掉了隊的迷途羔羊。司機大概是注意到了我,回過頭來,眼神介於困惑和不耐煩之間。

「不好意思,請問這是哪裡?」我扯開嗓子喊,生怕自己的聲音埋沒在這場噩夢當中。

司機看我的眼神從『困惑』和『不耐煩』慢慢轉換為『無奈』和『自求多福』。

「碼頭。」他短短的突出一個單詞,半耷拉著的眼皮根本舍不得多翻一個眼神給我。

半分鍾後,我孤零零的一人被司機丟在了黑漆漆的碼頭。公交車從我身後開走,唯一的那點光亮就這樣從我身邊被奪走。我又重新沉寂在了一場墨黑色的夢中,睜開眼睛看到的不知是幻覺還是真實。

如果哥譚市會為每位市民辦發一份『不要做清單』,上麵詳細地列舉著每一件在哥譚生活時盡量不要做的事情,事無巨細,因為這些事通常十分危險,一不小心就可能導致市民當場喪命——那麼『傍晚坐公交車時請保持警惕,千萬不要因為睡著而坐過站』這一條一定會存在於長長的清單之上,說不定還名列前茅。

我一直自詡是個大多數時刻都小心謹慎的人,坐公交睡著導致坐過站這種事在我身上隻發生過一次,還是在很多年前、我隻是個十三四歲的初中生的時候。時過境遷,那時候的我大概怎麼也不會想到這種丟人的事情還會在自己身上發生第二次——甚至是接近二十歲的哥譚。

此時此刻,比起丟臉來說,這個行為更多應該算得上是危險。我的胃在寒風中皺縮起來,手變得冰涼,心跳也跟著加快。實話實說,我從小就是個怕黑的人,哪怕北京的夜晚燈火通明,我也寧願窩在家裡早早睡去。來到哥譚之後,我幾乎沒在天黑之後離開過宿舍,即使有,也依舊是待在學校的範圍之內。學校幾乎就像個保護傘,連發生意外的機會都比外麵的世界要低上幾個點。

這是我第一次在天黑之後待在校外,以至於還是我根本就不認識的地方。

我從前從未來過像碼頭這樣的地方,隻知道這裡大概靠近哥譚灣,迎麵吹來的風不光是冷的,還帶著顆粒感的濕意。

我打開手機的屏幕,借著熒光開始觀察夜色中模糊成一團的公交站牌。這裡除了我剛剛搭乘的那趟車之外,到是還有一輛開往市中心的車可坐,但站牌上清楚地寫著那班車每過兩個鍾頭才有一趟,上一班車剛過去不久,要等下一趟,就要捱到十點鍾了。

那可能是末班車。

夜晚十點鍾的哥譚聽上去是瘋子們的遊樂園,尤其是這座算不上繁華的碼頭,天黑之後幾乎沒有人影,更別說是其他的什麼了。

漫無目的愣在原地似乎不是個好選擇,我猶豫了一下,在『原地等死』和『自己尋找出路』之間選擇了後者。我的手機隻剩下百分之二十的電量了,打開導航軟件無疑是一項冒險之選。地圖上顯示附近最近的繁華社區是唐人街,步行過去似乎要將近半個小時。

好吧,隻能這樣了。我在心裡勸告自己。與其在這裡再耗上兩個小時,還不如先往其他地方走走看看。

事實上,這個當下看上去算得上是最優選的決定其實真的並不合適。假若時光倒流,給我一個再次選擇的機會,我一定不會走上這一條不歸路。住在哥譚的這一年裡,我陸續碰到過許許多多獨特的人,而其中的一部分——那麼幾個人——就是牽扯出將我的人生顛倒重組的事件的引線。蝴蝶翅膀扇動出的颶風使人頭暈目眩、令人無法抵擋。當我意識到一切的那一刻起,就已經什麼都晚了一步。

事情是怎麼發生的呢?如果讓很久之後的我再回憶起這天晚上所發生的事時,我大概也隻能回答出算不上詳細的輪廓。一切都發生得太迷蒙了,就像是蒙著眼睛踩在一條小溪裡,企圖靠這運氣走到對岸,卻在一個不小心的時刻腳下一滑,跌進了漆黑不見底的深淵。等到夢在眼睛上的布條終於被摘下的那一刻,眼前還能看到的就隻剩下了曖昧不清的青苔和大團大團沒有邊岸的礁石。

下錯車站本來就已經算得上是足夠倒黴的事了,可我卻更加倒黴的撞上了正在秘密交易的□□團夥。在這之前我並不知道他們的名字,在這之後我也刻意不想去了解關於他們的任何細節。關於這晚的記憶就此被我存封於回憶的深海的最深處,那裡常年無法觸及陽光,於是便遂了我的意,克製著自己,從此隻停留在那裡。

——事情本該是這樣的。

我與這段回憶各自相安無事,從此再不相見。對的發展本應該是這樣。可事實卻並不如此——因為這段記憶中所保管著的並不隻有灰黑色的淤泥,但卻還有一束透過淤泥燃燒起來的火苗。

那是我們第一次初見時的情景,算不上美麗,或者說,糟糕透了。可即便是這樣,我卻也不忍心就這樣把它埋沒,更是時不時就想要將它整個兒托出來,擦去沙礫,曬曬太陽。隻是因為我不想忘記和他相關的一切,不論是好的還是壞的,每一個瞬間都是這樣。

那是我第一次見到他。

曾經無數次在我夢中出現的人,第一次見麵時我就知道,自那一刻的之後起,他也將無數次出現在我未來的夢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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