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九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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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樉說: 「其實侄兒就是喜歡把什麼都加進去,這裡加點那裡加點,都加一點,這樣煮出一鍋粥來吧!

「是煮出一團漿糊來吧。」老朱評價。

「都說治大國如烹小鮮,差一勺鹽,都是不一樣的。朱棣道, 多一勺鹽,日子就苦了;少一勺鹽,人就活不下去了。

他們才在說著鹽呢,屏幕一閃,突然閃出了白花花的鹽來。這一下倒叫大家驚訝起來。難道未來的後輩可以聽見他們說話了?

事實證明,這隻是個美妙的巧合。光幕上的女聲按部就班往下說:

【對地方鹽政進行了調整。除了慣例的某些裁撤調整,比較突出的兩項改革是。

1、在兩浙、兩淮都轉運鹽使司設立照磨所。

2、合並廣東、海北提舉司。設立廣東都轉運鹽使司,下轄海北分司。

第一條,很顯然是試圖增強中央對兩浙、兩淮這兩個產鹽大區的管理。

朱棣也做了類似的政策改革,即永樂13年,記載於《長蘆鹽法誌》裡,朱棣首次讓監察禦史乾預鹽政,這是未來明代「巡鹽禦史製度」的雛形。

此前,洪武4年,老朱也曾派禦史前往各地核實鹽課,但那時候隻是查看錢收的咋樣,有無拖欠,沒有直接乾涉鹽政係統。】

朱棣做出了嚴肅切割:「我的想法哪裡和侄兒的想法一樣了?一點點都不一樣!我的所有思想,都隻承襲於我爹!

老朱仔細聽了,點頭道: 確實不一樣。隻是都是監察係統,都要加強監管以外。

【兩項製度設計均有其缺陷,設立照磨所本意是設立對應級別的監察機構。但由於明代照磨所地位之低,其監察職能行使基本=0。

而巡鹽禦史製度呢,它擁有獨立的執法權,在權力不斷擴張後,成為了各地實際上的鹽政管理者。

越到後來越分不清其性質,特別是擁有考核權力以後,直接侵奪了「都轉運鹽使」的職能。

正統年間,地方官員看到禦史,互相對拜。後來是地方官員「長跪庭參」,淪為了禦史的下屬。巡鹽禦史從監察者轉換成了管理者,從和地方鹽政的監察對立麵,變成了利益共同體。

由一個監察機構轉換成了新的

行政部門,也喪失了其本意,最後出現了新的一大堆貪汙腐敗行為。】

朱元璋補充指出:「禦史肯定不能常年待在地方,必須經常輪換。如果他成了地方鹽政的實質性長官之後,這種頻繁的更變問題就很大了。政策不再具有連續性,大家隻想管著自己任內的事,不想管別的。

朱樉調笑道: 「哈哈哈,想必鹽商要賄賂官員,都得一年一次賄賂,或者幾年一次賄賂,這成本搞不好又要加到百姓上呢。老四,你想法真棒!

朱棣陰沉著臉: 「我隻是偶爾為之,沒有成為定例。」他把鍋甩到楊士奇身上: 士奇,你還是想的不夠周全啊!楊士奇:……我懂,問題都在我。但他還是有點委屈。也沒說正統幾年吧?再說,顯然巡鹽禦史的權力有一個擴大的過程,不是他們給的那麼大權力

啊!

【至於第二條,合並廣東、海北。這件事情的內在邏輯,就說來話長了。

鹽稅,是中國古代僅次於農業稅的第二大重要稅收來源,自漢武帝推行以桑弘羊為主製定的鹽鐵官營後,歷朝歷代的皇帝無一不在「鹽」上下心思。

它是一種間接稅,一種針對於消費者征收的消費稅。

老百姓在買東西時,實際付出了「鹽本身的價格+稅」。即所謂的「寓稅於價」。因為不是直接交稅,沒有那麼明顯的「我在納稅」的心理,就不會那麼逆反。】

鬱新一個激靈: 有間接稅,就有直接稅了!咱們收的農業稅,就是直接稅了吧,是直接針對生產者本身的!

【但由於其是生活必需品,壟斷鹽業又貪得無厭的古代統治者們總是征收遠遠高於鹽本身價值的稅。

它在古代,本質上是接近於人頭稅一般的沉重負擔。和我們現代稅收體係下的「消費稅」是不太一樣的。

我們的消費稅是國家通過稅收的方式去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像煙、酒、奢侈品等不提倡消費的東西,國家征收高昂的消費稅。

像一些節能環保電池,國家通過免稅的辦法鼓勵廠家多多研發、多多銷售。】聽到了這裡,大家一時目瞪口呆。

接著,這一靜默又被一聲大妙打斷。

朱元璋脫口而出: 「妙啊!咱不是也在做類似的事

情嗎?咱也對那些農民自己生產的農作物不征稅啊!咱還對書籍不征稅,促進了大明古典文化的發展!四大名著三大在我家!咱是領會了這先進的稅收引導精神的!

他又洋洋自得了起來。現在他恨不得什麼好東西都加個「先進」二字來表示自己的先進。

接著他又迫不及待說: 「當然,這兔朝針對那奢侈品多增稅,實在是大妙特妙,這黃金得多征點吧?寶石得多征點吧?還有什麼……哎呀,征,征,都給我征!

【現如今,我們的食用鹽征兩種稅

1是資源稅,這是廠家在生產環節根據資源數量上交的稅,也屬於間接稅的一種。其目的在於促進保護自然資源,提倡可持續利用。利用稅收調節各地資源級差。

這是2007年進行的改革,撤銷了鹽稅這個概念,此前,國家的鹽稅已經從1950年的549%下降到

004%。

而整個資源稅,含各種原油、煤礦等在內,2007年總共收入也僅占國家稅收的057%。基本可以說是忽略不計了,不再占有像明清那種半壁江山的地位。】

大家本來為那「間接稅」撇嘴,心想,說得比唱的好聽。不還是在向每個人征稅嗎?

然後他們又聽到了004%,以及後來的057%,頓時都沉默了。好吧,兔朝他們真的在保護資源……

老朱無奈: 那兔朝,怎麼什麼都要保護!不如來保護保護咱們即將麵臨小冰河期的大明吧!說起小冰河期,他們有很多的不滿。

「動不動就蝗災,動不動就水災旱災,人都活不下去的,還要保護者大自然嗎?大自然可比咱們活得暢快得多!

【2是增值稅。

簡單地說,廠家按20元一袋鹽的價格賣給了商家,商家決定賣30元給賣家a,國家針對這30-20=10塊「增值」收取增值稅。

如果賣家a再次轉手給賣家b,中間也增加了10塊錢,那這新的10塊也是要收稅的。即所謂的,所有流轉環節都收稅。

它的依據就是每次買東西都要出現的「發票」,國家根據發票確定每個流轉環節的定價,進而收稅。

食用鹽的稅率是9%,屬於較低的增值稅的範疇。所有物品都會被征收增值

稅,隻有特定的會被征收消費稅(煙、酒等)。

所以,納入增值稅範圍的稅,就隻是正常的工商稅,沒啥可以值得單獨講得。】

鬱新聽到了這裡,大叫一聲!

「我終於明白了什麼叫做增值稅!這樣一來,那些商家倒是不敢胡亂加價了,他們加得越多,要交的稅也越高!可是這樣一來,那發票,怕不是比大明的五嶽都要高?!這怎麼算的過來啊!老朱掐指一算,頭開始痛了。他看看朱棣。朱棣已經兩眼放光: 數學,數學真是萬物之祖,多多學數學,這稅不就收上來了嗎?

【唐代,第五琦創立了榷鹽法。這項鹽業改革,設立了「鹽籍」和特許生產製度。

從此以後,所有製鹽生產都必須在官辦鹽場裡進行。隻有「鹽籍」者,才可以從事鹽業生產。他們享受「免其雜役」等優待,也不再屬於當地州縣管轄,而歸於各鹽場、鹽鐵機構掌管。

是的,和其他x戶不同,明朝的「灶戶」不完全繼承自元代的諸色戶計,而是往上可以追溯到唐代「榷鹽法」。

這項改革,幫助政府直接掌控了生產鏈條的第一環節——「生產者」,所以,即便唐王朝允許商人運鹽、商人賣鹽。隻要商人的鹽都是從國家的「鹽場」裡買的,本質上還是一種國家專營。

s:其實我們現在也是要求在規定地點生產鹽,不過這麼做是為了保障食品安全,防止亂七八糟的工業鹽中毒啥的。】

「我——」朱樉差點當場說出了粗話來。

他艱難的把那粗話咽回去。

不就是我們的製度影響到了現在嗎?說什麼食品安全,我看兔朝也是挺在意鹽產多少的!茹瑞反駁道: 「非也非也,他們連鋼鐵都能產那麼多,想來也不缺一次性生產許多鹽的辦法。那

鹽的多少又有什麼關係呢?重點還真的在於每個人都得吃鹽,不能吃上有毒的鹽。

朱元璋酸溜溜道:「你看她剛才放的那傾盆而下白花花的鹽,怕不是每個人都在吃這麼乾淨、纖細精致的鹽。咱長到現在,可沒吃上過那麼多那麼好的鹽。

【榷鹽法還發明了一種「飛錢」製度,商人把錢交到指定地點,領取票券後往鹽場兌鹽。這是宋代鈔引製的先聲,更是元明「鹽引」最早的雛形。未來的各項鹽

業改革,實際上都脫離不了第五琦的這個大框架。

為了方便管理,打擊私鹽,以及中央下派的鹽鐵使們之間不發生利權沖突。唐朝以鹽的種類為出發點,劃定了各種鹽可以在哪些區域裡流通。

比方說,你雲南的鹽是不可以進入山東的地界銷售的。哪怕你千裡迢迢的運到了山東,我們山東就是不認。】

鬱新糾結道: 「前麵的分稅製好像就說過打破地域隔閡,把各地的市場匯攏在一起……和兔朝這一比,咱們現在這劃區銷售、打擊私鹽的行為竟顯得這般小氣。

朱橚問: 「可是,雲南的鹽運到山東,這路上的運費可貴得很,便是在兔朝,這千裡迢迢運來的鹽應該也競爭不過山東本地啊?

朱元璋又一次酸溜溜的道: 「忘了他們有物流嗎?我做不成的物流運轉之妙法被他們發揚光大,定是搞出了極其低廉的成本可以往來交通。哎!咱老朱又何嘗不想各地心連心呢?還不是遞運鋪都辦不起來,行不通啊!

【再有就是,第五琦改革鹽法,是因為安史之亂後,國家軍費開支增加,不得不想方設法賺小錢錢。

改革後,僅1年,便為朝廷增加了40萬貫的收入。這筆錢,地方政府也眼饞呀。所以,當地方節鎮強大時,中央根本管不到它們,它們自己收當地

的鹽業稅,並用鹽稅的錢養兵。

唐王朝一度曾把鹽稅的錢完全收歸中央,可是又無力負擔養兵支出,就再次把鹽稅下放給了地方節鎮。

此行為,也無形的繼續加深了鹽銷售區彼此劃界的現象。這塊地兒,是俺來收保護費的!】

「忒得難聽,像什麼攔路搶劫之人一般。」老朱不悅道。雖然那說的是藩鎮,但是能隻聽藩鎮的事情嗎?那後輩,肯定在暗暗點他們中央政府!

【唐宋改革後,工商業的稅越來越引人注目。宋元兩代都出現了「天下之賦鹽利居半」、 「每年收的錢,鹽課辦著多一半之類的說法。

忽必烈為了使征稅權「中央集權」,削弱地方諸侯的財政,決定設立中央直轄的「轉運司」係統,建立「鹽引」製度。

通常,我們對鹽引這個概念僅停留在,它是如同「飛錢」一樣,支取鹽的某種憑證。

但實際上,元代的「鹽引」有著與唐宋截然不同的含義

,即——所有的「鹽引」均由中央戶部統一印造、管理、發行。地方不再具備發行鹽引的權力。

國家規定一張鹽引可以兌換多少鹽,又規定「引、鹽不相離」。所有和鹽有關的行為都必須以鹽引為憑證。

元朝把它徹底推廣到了全國,而不再像兩宋一樣,僅在兩淮等地實行「鈔引鹽法」。

如此,戶部發行多少鹽引,自然就知道了全國可以統一調配的鹽的數量,和最終該上繳中央財政的錢。】

朱元璋: 「元世祖的集權也是從妥協開始,像山東鹽課,他剛定了鹽課之法,就把這管理之權交給了益都世侯李瑄。直到第二年,李瓊起兵謀反才將課稅隸屬山東都轉運司。朱允蚊,你看看他,他對付一個世侯都比你謹慎!你猴急些什麼!

朱棣在旁道: 「忽必烈可是世祖呢。」

朱允炆: ……

【有了鹽引,還得有行政單位「鹽轉運司」的配合。元代轉運司忽必烈時興起,又在忽必烈時衰落。

其原因,我們可以直接來看明洪武年間的行政改革,會更清晰明了。按照大明會典,明朝的鹽政機構從省到州縣,大概是這樣的。

xx都轉運鹽使司→xx分司→xx鹽課司xx鹽課提舉司→xx鹽課司都轉運鹽使司有6個:兩淮、兩浙、長蘆、山東、福建、河東。

鹽課提舉司有7個:陝西靈州(後降為鹽課司)、廣東、四川、雲南黑鹽、雲南白鹽、雲南安寧、雲南五井

提舉司相對鹽使司,行政級別低一級。他們都是所在轄區最高的管理單位。鹽課司則是分別管xx鹽場的最末一級。

不過,洪武25年以前,朱元璋奉行著「以良民製良民」的原則,和田賦仰賴糧長一樣,在各個鹽場仰賴灶戶裡的富灶——百夫長,讓他們負責實體鹽的征收。

便沒有在xx鹽場裡設立政府官員「場官」。灶戶的其他民生相關的事物均有鹽場所在州縣代管。百夫長的人選,也由州縣任免。換而言之,州縣可以通過這部分人事權,影響鹽場的催征和其他事物。

s:最開始選任百夫長,也是由於元末明初,地方豪強強占鹽場,明朝政府本來就沒有辦法直接掌控鹽場,於是不得不承認他們的實際權力,進而安撫、利用。】

朱樉: 「爹你的小心謹慎比

之元世祖有過之而無不及啊,連地方豪強都很能忍。」……朱元璋保持微笑,嫻熟使用馬列, 你懂什麼,這是對大地主階級的拉攏。

【可惜良民實在讓八八太失望了,鹽稅又非常的重要。so,八八放棄了屬地原則,轉而投入了中央垂直管理的懷抱。】

」那不是良民!朱元璋大怒, 良民會給咱搞出秋糧案來?嗯,是地主階級內部的內鬥。朱樉也會運用馬列了。馬列若知道自己被如此運用,也會害怕的吧。

【古代的管理,總是建立在「戶籍」之上,八八選擇和第五琦一樣,把灶戶劃入「鹽課司」管

轄。

等於說,一個鹽使司大使是擁有司法權的,發生在灶戶之間的各種訴訟糾紛,都是他來管。地方政府,人都管不了了,更別想什麼錢。

因此,鹽課司設立以後,鹽這塊收入,名義上就徹底不再屬於「地方財政」,而是「中央戶部」直轄。】

老朱從憤怒中緩出了一口氣,開始再次訓兒子和大臣:

「垂直管理總是好的,兔朝的監察係統就做到了垂直管理,兔朝都用,肯定是先進的。這點咱們還的堅持。咱也隻是為你們邁出了微不足道的一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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