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Aug.(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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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二十二歲大學畢業、遇到琳達之後才搬到位於曼哈頓的地獄廚房的。而回顧還沒讀大學之前的時光,我久居的地方是西切斯特,自我十五歲開始。十五歲之前的人生屬於東麵的皇後區,若要是想再往前追溯關於我的歷史的話,無可奈何的事實是,我出生在哥譚。

請不要誤會,我並不是對於哥譚這座城市抱有偏見或歧視。雖說憑良心講,這裡的確算不上人類宜居地區——就像紐約一樣,或者洛杉磯,或者巴黎,或者蒙特利爾,它們都隻是城市而已。城市本身對於我來說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它們就隻是地名而已。你可以稱呼它為大蘋果,或者不夜城,無論稱呼是什麼,對我來說都是無所謂的。

對我來講,至關重要的並不是城市本身,而是來自於城市相關的回憶。

無論好壞,那些都是至今為止我還沒有勇氣重新直麵的回憶。

坐在大巴上的時候我一直在想,等一下見了麵之後,我該怎麼和他們打招呼呢?十五歲之前的我有大把時間可以在莊園裡偶遇他們,夏天或者冬天,聖誕節,新年,生日,那時候的我還不是現在的我。十五歲之後的我卻總想盡可能地遠離所有可有可無的碰麵,挑在大多數人不在家的時候。他們必定意識到了我的異常,卻尊重我的選擇。沒有人對此提出異議,也沒有人想要和我『談談』,這大概是一種心照不宣的默契。

這麼長的時間裡,他們的家庭裡又添了新的成員,我不認識的,又或是僅有一麵之緣,不知道大人們在聊天之餘會不會聽到我的名字。這麼些次以來我一直都小心翼翼的避開碰麵的可能性,可就算再怎麼想要逃離,風聲多少還是會傳到我這裡。他們太有名了,而關於我的部分像是藏在閃亮獎杯下的一顆灰塵。在這個時候聽到消息倒更像是與我無關的八卦新聞,時間能把一切回憶都割裂成陌生的雲煙。

四點出發的巴士上並沒有坐滿乘客,粗略的看過去座椅幾乎空了一半。陰雨天讓車廂內比平時多黑上了一半,在這種沉悶的天氣之下,人們打不起精神是常態。不論是抱著小孩的母親還是衣冠整潔的中年男士都在昏昏欲睡,在這個密閉空間內趕到坐立不安的人隻有我一個。

坐在我斜後方頭發花白的老婦人看出了我有心事,主動遞上來一顆薄荷糖,同我講話。

「你是來旅遊的嗎,小姑娘?」

她看上去很和藹,灰白色的卷發梳得一絲不苟,戴著鑲金邊的眼睛。我猶豫了一下,接過她手裡的糖,沒有吃。是什麼樣的人才能做出『到哥譚市旅遊』這樣想不開的決定呢。我想。

「謝謝您——我是來探親的。」

「噢。」她點點頭,以為我是在擔心巴士能不能在規定的時間範圍內到站。「別擔心,孩子,我想你大概不會遲到的。」

這不是我所擔心的。好吧,我承認是有那麼一點兒。不論見麵對象是誰,遲到總是不禮貌的——但大多數的焦灼還是來自於『見麵』本身。這是我第一次收到住在那棟房子裡的主人的電話,意外之餘的潛台詞就是,這次的碰麵大概率是躲不過去了的。雖然我的退縮和逃避來得毫無根據,又刻意得過於自我了。

我感覺我可能要吐了。

從布魯克林的發車點到哥譚北部郊區的站台,車票上寫的時間是兩個小時整,理論上來講不算快也不算慢。我今天趕上的司機大概是個不要命的酒鬼,開起車來風馳電掣,頗有一股醉生夢死的意味,一路上左搖右擺不知道超了多少輛私家車,最後跨過謝爾頓公園,穩穩當當的停在了位於連接羅伯特·凱恩紀念大橋的交通樞紐處的中轉站。車門打開的時候,巴士上的時間顯示器剛好停在五點四十五。

我跟著大部隊慢吞吞的挪下車,腳底下踩著的高跟鞋重新踏上平地時小幅度的崴了一下,多虧沒有大礙。這裡的天和不遠處的紐約一樣灰蒙蒙的,好在頭頂上沒有雨點落下。我沒帶傘,不能淋成落湯雞的樣子去和人碰麵。

煙灰色的天空下,我站在站牌旁邊等待要來接我的人,深呼吸的時候從空中捕捉到了熟悉又陌生的陰霾氣息。

八個月,的確很久。

那輛黑色轎車是一刻鍾之後出現在我的視線之中的。主人似乎對於時間的把控格外準確,不多不少,剛好六點整,我們原先約定好的時間。流線型的車身,我不認識汽車的型號和品牌,隻能看出它的表麵被擦拭的很乾淨。車窗是從裡麵塗黑的,看不出一丁點兒車裡的影子。

我對著手機默念了一遍車牌號,走上前,拉開副駕駛後方的車門坐進去。黑頭發的司機透過後視鏡沖我小幅度點了點頭,藍眼睛裡擠出一點兒和在電視上不一樣的笑意。我忽然覺得有點兒好笑,感覺這個畫麵嚴肅的應該出現在特工電影裡。

此刻我眼前的布魯斯·韋恩比大熒幕上的樣子更加真實的多,從黑色的睫毛到額前垂下來的發絲,我都能看得一清二楚。穿著西裝的名人把手搭在方向盤上,此刻比起商人,更像是個父親。我已經很久沒有當麵見過他,也就很久沒有見過這副樣子。不是電視或新聞上一絲不苟的高清影像,而是眼前活生生的一個人。我忍不住感到一點懷念。

「晚上好,」我也跟著點了點頭,微笑一下,在後視鏡裡看見了從自己嘴角擠出來的梨渦。韋恩先生和布魯斯叔叔這兩個意味不同的稱號裡,我斟酌了一下,選擇了多帶一些人情味的後者。「謝謝你來接我,布魯斯叔叔。」

「很高興見到你,吉爾。」他把車子發動起來。「上次我們見麵是——」

「五年前,我十九歲的冬天。」我接話。

聖誕節夜。我在心裡補充。吃的是傳統英式晚餐,餐後的甜點是櫻桃布丁,我做的。二十歲那年我是在新年的最後一天回去的,大總裁在公司加班,二十一歲和二十二歲的冬天我分別用學業忙碌和書店離不開人為由錯過了和大家庭見麵聚餐的機會,二十三歲的下午,常年出現在新聞上的那張臉因為公事坐飛機去了馬德裡。

「你長大了很多。」說這話的時候,他並沒有回頭看我。

當然長大了很多,比起我們第一次見麵,我還是個嬰兒來說。從不到手臂長的嬰兒一直長到五英尺七英寸的成年人,剛好要花上十八年。我出生在哥譚,現在回想起來久遠的像是上個世紀的事。

車窗外的景色從高聳入雲的大廈慢慢漸變成墨綠色的深林,月亮一點一點的升起來,藏在厚厚的雲層之上,隻投下模糊的光暈,像一隻被麵紗蒙住的眼睛。左右兩邊都是濃鬱的樹影,腳下的柏油路就像一根沒有盡頭的傳送帶。

我幾乎都快要忘了,許久沒有見過的哥譚的夏天,是由灰藍色、墨綠色和炭灰色組成的。

寒暄之後車內就重新回歸了靜默,布魯斯叔叔不是話多的人——至少私底下是這樣的。而我純粹是不知道該和多年未見的長輩說點什麼,以及——

「不用太擔心,阿爾弗雷德在我出門的時候就已經醒了。」回到闊別已久的莊園的時候,布魯斯叔叔這樣對我說,似乎是在猶豫了一下之後,還是伸出手拍了拍我的肩膀。

在我腦海中的全部記憶裡,阿爾弗雷德·潘尼沃斯先生似乎從沒有生過病或者受傷。回憶起我還少不更事的懵懂年紀,媽媽曾經和我開過玩笑,「外公是機器人」,她是這麼說的。而小時候的我沒有繼承父母健康的身體,童年時代大半的記憶都是在病床上度過的。記憶裡的媽媽比別人的媽媽都要忙碌,在病床旁陪伴我的總是外公。

「你怎麼總是病怏怏的?」媽媽用手撫扌莫我的額頭的時候,手心總是冰涼的。我眼睜睜的看著她打開房間門、頭也不回地離開,心裡想的事是』你能不能不要走,你能不能再陪一陪我『,從嗓子裡發出來的卻隻有有氣無力的沙啞氣聲。

「沒有關係,吉爾,總有一天你會成為健康的大孩子。」每當這個時候,外公就會坐在床邊溫柔的望著我,手中拿著的藥有時候是白色的,也有時候是其他顏色。

「像外公和媽媽一樣嗎?」我問。

「是的,我的孩子。」他微笑著說。

他的眼睛是深褐色的,撫扌莫我的額頭時會幫我把垂到臉上的碎發撥開。我輕而易舉的從他的臉上找到了媽媽的影子——他們都有著形狀相同的眉眼、高挺的鼻子和微微翹起的下巴。那時候我就迷迷糊糊的想:媽媽老了以後也會這麼溫柔嗎?她總是每時每刻都一絲不苟的板著臉,偶爾微笑的時候手是冷的,眼睛也是冷的。

可惜我沒能有機會看到媽媽老了的樣子——她離開的時候隻有三十歲,眼角和額頭還是平滑的,嘴角周圍卻多少有了淺淺的痕跡。後來我真的成為了健康的青少年,卻再也沒有機會躺在床上聽外公給我講睡前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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