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編 第二十四章 各國宗教及其規條與法律的關係(1 / 2)

加入書籤

公正地對待別人,不謀害他人,厭惡不公,對每個人講誠信,下令時態度溫和,永遠和真理統一戰線,不拿不乾淨的錢。

第一節宗教概述

就像我們能在無盡的黑暗中看到光明的地方,在不計其數的深淵中,能分辨出哪個深淵更淺一樣,雖然有大量的宗教並不正確,可我們卻能從中分辨出哪個宗教更能滿足社會的利益,哪個宗教雖無法將人們帶往美好的來生,卻最能讓人獲得今生的幸福。

因此,我在考察世界上的各種宗教時,無論它們來自何處,是天上還是人間,我的著眼點都是它們對生活在世間的人有什麼益處。

隻有以世俗常人的角度來看這本書,書中的某些東西才是絕對真實的,因為在編寫這本書的時候,我的身份是政治作家,而非神學家。我在思考的時候,沒有將它們和更高層級的真理聯合起來。

說到真正的宗教,除非毫無公正之心,否則大家一定會明白,我的目的一直都是對宗教利益和政治利益進行整合,而非讓宗教利益向政治利益低頭。可是,要想實現這一目標,有個大前提,就是必須了解它們、掌握它們。

最好的公民法和政治法是人們能夠提供,也是人們能夠得到的最大恩賜——當然這個並不包括宗教——所以希望人們能夠和諧相處的基督教,想讓每個民族都得到這樣的法律。

第二節培爾先生的悖論

培爾先生宣稱,他可以證明做無神論者比做信徒好,換一種說法,就是他相信什麼宗教都不信,比錯信了某種宗教要好[1245]。他寫道:「相比於被人斥責為壞蛋,我寧可人們說沒有我這個人。」可是,與其相信某個人真的對人類有什麼意義,但不如相信上帝是真的意義重大,所以,這其實是一種顛倒黑白的說法。當你堅信上帝是假的,你會覺得自己可以隨心所欲,想怎麼樣就怎麼樣,上帝虛無的觀點會激發人的反叛思想。宗教的約束力不會時刻有效,如果你因為這樣就斷定宗教沒有約束力,那麼公民法呢?你是不是也要說公民法沒有約束力?你不能隻是用大量篇幅羅列宗教的種種弊端,卻對宗教的好處避而不談,然後以此來反對宗教,這並不是一種正確的推理方法。當你將世界上的所有公民法、君主體製和共和體製導致的各種問題全都擺出來,你會發現每個問題都讓人心驚膽戰。隻有宗教能夠製衡那些不受法律約束的人,所以就算宗教對百姓無用,對君主們也是有用的。用白沫清洗馬嚼子怎麼會毫無用處呢[1246]?這種製衡就等同於馬嚼子。

一個對宗教既愛又怕的帝王,就像一頭可以被手和嗬斥聲安撫下來的溫馴乖巧的獅子。一個既厭惡宗教又懼怕宗教的人,就像一隻被套上枷鎖的會傷人的野獸。一個對宗教毫無信仰的人,就像一頭不吃人、不撕咬就無法感受到自由的凶獸。

對於一個人或者一個民族來說,究竟是完全不相信宗教好,還是對宗教過於信任好,並不是問題的關鍵,關鍵是兩者之間,哪種危害更小。

人們通過攻訐偶像崇拜的方式來降低無神論的危險性,可是這種攻擊有些過度了。古代的人將某些邪惡的神靈擺上祭壇,難道是因為他們喜歡那些邪神?正相反,他們是厭惡邪神的。尚武的斯巴達人修建廟宇拜祭恐懼之神,難道是因為他們希望它在戰爭中奪走自己的膽量?人們想壓製某種罪過、遠離某種罪過所祈求的神靈是不一樣的。

第三節基督教適用寬仁政體,伊斯蘭教適用專製政體

基督教既然有極力主張寬仁慈愛的《福音書》,自然不會支持以專製霸權來決定罪責和肆無忌憚殘暴不仁的行為,所以基督教和純粹的專製主義沒有任何相容之處。

受基督教影響的帝王通常比較溫和,因為基督教反對一夫多妻,所以他們往往不會隻在後宮尋歡作樂而不和臣子相交。他們更喜歡修訂法律,對於自己的不足,也有更清楚的認知。

伊斯蘭教的君王們總是在殺人和被殺之間循環往復,基督教可以提高君主們的膽量,減少君主們的殘暴。君主和臣民互為依托,這實在太棒了。基督教貌似隻有一個目標,就是來生的幸福,可是現世的幸福也並未被它遺漏。

地域遼闊的埃塞俄比亞,天氣狀況非常糟糕,可是因為基督教,專製最終沒能在那裡生根發芽。另外,在基督教的幫助下,歐洲的風俗和法律還走進了非洲的深處。

埃塞俄比亞有位王子,讓自己的屬地成了其他臣民了解寬仁與順服的標本。就在這位王子的屬地附近,賽納爾國的幾位王子遭到伊斯蘭教徒的軟禁;後來國王去世,樞密院另選新王,而這幾位王子,則被樞密院派去的人扼死了[1247]。

希臘和羅馬的領袖們在這邊不停地挑起大屠殺,帖木兒和成吉思汗在那邊隨心所欲地欺辱亞洲,亡種滅族,搗毀城市。這些領袖的惡行,除非你不去看,否則隻要你睜開眼睛就能知道基督教對我們的幫助有多大,它是我們能在治國上擁有政治權利、在戰爭中擁有萬民法規定權利的首要功臣,人類的本性完全可以肆意地感激這些權利。

我們中間那些戰敗者之所以沒有失去至關重要的生命、自由、法律、財產,萬民法居功至偉,隻要他們自己不犯傻,他們的宗教也不會受到迫害。

當年的羅馬帝國是一個專製、好戰的國家,與它相比,如今的歐洲人民和歐洲的軍隊在凝聚力方麵其實並不遜色;另外,當時歐洲各國的軍隊一直在互相廝殺,戰火從未停息;軍隊對城市的搶掠,對土地的兼並和分割是得到允許的,這和當今軍隊的情況沒什麼不同。

第四節因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特質而出現的結果

相比於判斷某種宗教的真假,判斷它是否能夠教化民眾要容易得多,所以對於基督教和伊斯蘭教,我們無須認真地加以考察,隻要看看它們的特質,就知道應該擁護前者,反對後者。

臣服於侵略者的宗教,無疑是人類的悲哀。伊斯蘭教以破壞的思想為基石,以利刃為唯一目標,這種思想直到今天還在影響著人們。撒巴卡,這位牧人之王的故事讓人欽佩[1248]。他夢到底比斯之神讓他斬殺所有祭司,他認為這是神明不再希望由他來出任國王的征兆,不然,又怎麼會讓他做這種神明素來反對的事?所以他離開王位,去了埃塞俄比亞。

第五節君主政體適用天主教,共和政體適用新教

當某種宗教起源且發展於某個國家時,不管是信仰此種宗教的人,還是宣揚此種宗教的人,除了自己所在國度的政體,對其他政體通常所知不多,所以這種宗教往往緊緊地跟著該國政體。

不幸的是,基督教在兩個世紀前發生分裂,有了天主教和新教之分。北方民眾篤信新教,南方民眾篤信天主教。

這一方麵是因為北方民眾具有獨立精神和自由精神,且不僅現在有以後也一樣會有,而南方民眾沒有這種精神;另一方麵也是因為,宗教領導權較小時,隨天氣狀況而生的獨立精神可以表現出良好的適應性,而當領導權較大時,獨立精神就不太適用了。

啟用新教的國家也會進行一些政治改革。路德能讓某些君王認可教會的權威,與新的宗教那身冠冕堂皇的外衣有很大關係。加爾文就不必包裹裝腔作勢的外衣,抬高自己的身份,因為他的支持者不是共和國的人民,就是君主國的普通民眾。

加爾文一派堅信沒有人比自己更契合耶穌基督的真意,路德一派則認為,沒有人比自己更契合使徒行者的行為,所以這兩個宗教都認為自己最完美。

第六節培爾先生的第二個悖論

在斥責完所有宗教之後,培爾先生又開始大力討伐基督教,居然說要是真的有哪個國家由真正的基督徒組成,那這個國家隻有死路一條。這絕無可能。要知道,那樣的公民不僅對自己的義務了如指掌,還會充滿激情地踐行自己的義務;他們對自己固有的自衛權感情極深,而且人們對宗教的感激之心越重,對國家的感激之心就越重。不管是君主政體中虛假的恩寵,還是共和政體中的人性道德,或者是專製國家中卑賤的畏懼,其力量都遠遠比不上基督教教義在這些人心中打下的深刻烙印。

讓人吃驚的是,這位名人既不了解自己所信仰的宗教的精神,也不知道創立基督教所必需的神性和基督教自身之間有什麼區別,更不知道《福音書》中的戒條和忠告,就開始橫加指責。立法者為什麼不將某些忠告寫入法律並予以頒布,因為他們知道這種做法和法律的精神相悖。

第七節宗教中的無瑕之法

法律對人來說不應是忠告而應是戒條,因為它的作用是引導人的精神。宗教對人來說,相比於戒條,更多的應是忠告,因為它的作用是引導人的心靈。

例如,宗教條令想要達成的目標,不能僅僅是好和善,而應是最好和純善,可是我們又不能要求每件事、所有人都完美無瑕,所以將這些條令當作戒條並不合適,隻能是忠告。再者,當這些條令不再是忠告而是法律條文時,想要保證它們不受侵犯,就得增加大量其他法律條文為其護航。如果基督教主張禁欲的這一忠告,成了嚴禁人們違背的法律條文,那麼想讓人不違背禁欲之法,恐怕每天都要製定新的法律條令[1249]。追逐純善之人給予的忠告,若是被立法者寫入法律之中,不要說立法者將疲於奔命,連社會也要麻煩不斷。

第八節道德規範和宗教規範的共同點

因為宗教最能引導人向善,即使是假宗教也一樣如此,所以當一個國家不幸信仰了非上帝所賜的宗教時,這種宗教必定要想方設法地與道德同步。

勃固人所信仰的宗教,其教義的主要內容就是嚴禁殺生、偷竊,不行卑鄙之事,不做大眾不喜之事,相反,要盡心竭力地為所有人謀福。他們堅信一個人如果能做到這些,一定能得到救贖,無論他信仰何種宗教。窮困、傲慢的勃固人之所以能對自己遇到的可憐人報以仁愛和憐憫,原因就在這裡。

第九節猶太苦修派

猶太苦修派[1250]立下誓言:公正地對待別人,不謀害他人,厭惡不公,對每個人講誠信,下令時態度溫和,永遠和真理統一戰線,不拿不乾淨的錢。

第十節斯多葛派

我們不妨將古代的各種學派視為各式各樣的宗教。在所有哲學派別中,斯多葛派的規條最對得起人類,最能塑造仁善之人。我若是能立時忘了自己基督徒的身份,芝諾[1251]學派的滅亡在我眼中一定會成為人類最大的災難之一。

在那些具有重大因素的事情上沒有把握好度,做得太過,是這個派係的唯一失誤,即低估了歡愉和苦痛。

隻有斯多葛派知道如何塑造公民、培養偉人,並成功造就了偉大的君主。

先不說神賜予我們的真理,縱觀世間萬物,你會發現沒有比安托萬和尤裡安更偉大的人了。還有人比尤裡安更適合統禦百姓嗎?沒錯,就是尤裡安(我雖然不會否定尤裡安,但也不會和他一起做出背叛宗教的事),作為君主,他稱得上後無來者。

斯多葛派一邊覺得金錢、現世的榮耀、傷痛、困苦和歡愉毫無價值,一邊卻在為人類的幸福竭盡所能,從未放棄過為社會義務盡責。他們眼中的神明貌似就是他們身上的那種聖潔的精神。

社會是他們生活的意義,所有人都相信自己命中注定要為人類服務。對他們來說,服務於社會不是負擔,因為這並不是無償的,所有的報償都在他們心裡。他們唯一的幸福之源就是他們的哲學。能夠提升他們幸福感的,隻有他人的幸福。

第十一節閉門修道

宗教不能要求人們閉門修道[1252],因為在人類的生命中,繁衍後代、吃穿住行、參與所有社會活動,是自然而然之事。

冥想是穆斯林的一種習慣。他們每天要做五次禱告,每次禱告都會竭盡所能遺忘世間種種,於是形成了習慣性的冥想。另外,他們從教義中知道命運無法改變,所以任何事都很難觸動他們。

他們已經如此超然物外,若是除了這些,還有別的因素——比如讓他們感到不安的暴政或者與地權法相關的法律——加劇這種狀態,那就沒救了。

在祆教的治理下,一度克服了專製主義的各種弊端、興旺發達的波斯帝國,如今在伊斯蘭教手中已經土崩瓦解。

第十二節苦修

與苦修相連的應是勤勉、仁善和樸素的思想,而不應是懶惰、超凡和奢靡的思想。

第十三節無法救贖之罪

通過西塞羅曾引用的某位高僧的言論[1253],我們知道羅馬人曾犯下過無法救贖之罪[1254]。索西穆斯為譏諷君士坦丁並非真心皈依,曾高明地將此事融入故事之中,尤裡安也曾在《諸王列傳》一書中,以犀利的筆觸嘲弄君士坦丁的皈依。

異教徒也有犯下無法救贖之罪的可能。因為異端約束的,隻是人的手腳而非人的心靈;它禁止的,隻是某些嚴重的罪責。不過,有一種宗教絕不會出現無法救贖之罪。因為這種宗教約束的是所有的欲望,不管是麵對行為,還是麵對思想,它同樣非常謹慎;它用來捆縛我們的,是不計其數纖細的繩索,而非幾條鐵鏈;它啟用的不是人類的真理,而是另一種真理;它的目標是讓我們不停地從後悔轉變為愛,再從愛領悟懺悔;它沒有讓罪犯直麵法官,而是在他們之間設立了一個中間人,至於遵守規條的人,它又在他們和中間人之間安排了一位崇高的審判者。可是,它在讓所有人都看到希望、感到畏懼的同時,也清楚地告訴所有人,盡管所有罪責都能得到救贖,但生命是不可救贖的,不要一次次地用新的罪過和救贖來考驗主的慈悲,因為那非常危險;對上帝的虧欠已經讓我們忐忑萬分,既然如此,我們怎麼能在舊債尚未償清的情況下,弄出更多的債務呢?為免最後慈父耐性耗盡,我們一定要給自己留有餘地。

第十四節宗教是如何改變俗世法律的

不管是宗教,還是俗世的法律,其首要目標都應該是將人塑造成良好的公民。當它們之中哪個目標發生偏移,另一個都要表現出更強硬的一麵。任何地方,隻要宗教無法發揮出足夠的約束力,俗世的法律就應該提高約束力。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

本章報錯

其他相关阅读: 中國歷代哲學智慧 中華上下五千年全知道 戰星錄 賺錢,復仇,征服宇宙 回到九零當巨星 嫁給前夫他爹 執行利劍 悍城 穿成對照組後鹹魚女配爆紅了 天衡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