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接下來是一個送分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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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對於這一問題,鄭經暫時還隻進行了陳述,尚未給師舒一個信服的答桉。

鄭經當然也清楚這一點。

隻不過他連貫的表述被張籍的解釋打斷了而已。

因此,他立即說道:「依我看,以上這些解釋,都並不十分準確。」

他的解釋開始了。

既然有爭議, 那就說明,不管是鄭康成的解釋,還是何晏的解釋,亦或是他人的解釋,都不夠準確。

那就否定它們,重新來解。

「想要正確理解這個『格』字的含義, 我覺得有必要對比《禮記·緇衣》裡另一段類似的話。

「《禮記·緇衣》裡寫道:『教之以德,齊之以禮, 則民有格心;教之以政, 齊之以刑,則民有遁心。』

「在這裡,『格心』與『遁心』相對,而遁心可以理解為逃避之意,那麼相對應,格心則可以理解為歸服之意。

「再聯係《論語》中那一句的上下文,因此我認為,這個『格』字,準確的解釋應該為歸服於正道。」

鄭經的完整解釋來了。

又一次引經據典,在對比之後再進行解釋。

如此一來……

師舒愣住了。

不用說,這絕對是一個全新的解釋,或者說,這是在何晏以一個「正」字來解釋那個「格」字的基礎上,進行了進一步的完善。

那麼這一解釋能讓他心服口服嗎?

他細細斟酌了起來。

「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 齊之以禮, 有恥且格。」

按鄭經的解釋,這一句的大致意思,是說用政令來治理百姓,用刑法來整頓他們,老百姓隻會追求免於犯罪受懲罰,但卻沒有廉恥之心;而用道德引導百姓,用禮製去感化他們,那百姓不僅會有廉恥之心,而且有歸服正道之意。

這樣解釋對嗎?

很難再繼續質疑。

這是因為,自古以來,不管是道家還是儒家,求的都是一個道字,天道,人道,王道,百姓之道,正道,邪道……

因此, 用歸服於正道來解釋這個「格」字,似乎更符合孔子原話的意思。

最為關鍵的是, 鄭經的解釋還引用了《禮記》中的內容來進行對比, 這樣一來,不管是誰,都很難對這一解釋繼續挑刺。

除非這人有本事把六經之一的《禮記》也否定。

至少師舒是沒有這個本事的。

唉,這家夥明明那麼年輕,卻怎麼啥都懂呢?

難怪連張籍都說他儒道雙精通!

因此,此時的他,隻能是一聲嘆息,一時間不肯表態來承認。

「妙妙妙,浪之的這一解釋,實在是再合理不過了。」

張籍卻又有話說了。

一開口就是連連稱秒。

不僅如此,他還故意問起了師舒:「梓文先生你認為呢?」

對此,師舒又能說什麼?

他隻能點頭表態道:「確實有理。」

這算是承認了鄭經已完美地解答了這一問題。

「那就請梓文先生繼續。」

張籍又說道。

示意師舒對鄭經進行下一步的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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